菜盤放死蒼蠅勒索 珠海兩青年被判囚
【專訪】珠海兩名「八零後」男子夥同他人在餐廳進餐時先往菜盤子裡放死蒼蠅,再向店家索賠。因其敲詐勒索次數多,近日被珠海斗門區人民法院分別從重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年。
法院審理查明,二00八年五月的一天,龍某、張某夥同九名同夥到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西埔村一飯店吃飯。吃過後,他們將事先準備好的死蒼蠅放到菜盤上,然後以店內飯菜裡有蒼蠅蚊子,影響健康為由大吵大鬧,掀翻店裡的飯桌,要求店主賠償醫療費六千元。後經討價還價,店家被迫支付三千元。次月,龍某、張某又夥同五名同夥竄到西埔村另一菜館,用同樣的手法迫使店家支付了一千二百元。
除了放蒼蠅找藉口外,龍某、張某等人還以多種藉口向多名商家強行要錢。二00八年六月廿八日,龍某、張某等人到西埔村某酒樓,以手頭緊張為名向店主龔某「借款」二千元,被拒後拒不結賬離開,並於次日兩次砸爛該店大門;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凌晨一時許,龍某等人與鄰居何某發生爭論,龍某等人以何某只穿內褲、侮辱了在場的女伴為由,逼迫何某講出銀行卡密碼並取走一萬元;二00八年八月十六日十九時許,龍某在西埔村鬥地主,指責兩位牌友「出千」,召集張某等人要店老闆和兩名牌友賠償損失,勒索到四千元。事後,警方將龍某、張某抓獲歸案。
珠海斗門區法院認為,龍某、張某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於兩人多次實施敲詐勒索行為,法院決定酌情從重處罰,判處龍某有期徒刑三年、張某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