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前認識煙害 立法後宣傳法律
控煙目標形成無煙文化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大部分公衆及室內場所禁煙。控煙辦公室籌備工作組協調員柯慶建表示,將充分利用法案通過至生效的期間,開展一系列的控煙宣傳及準備工作,為居民、業界提供適應期,免新法推出時出現混亂。希望通過教育,本澳最終形成無煙文化,建立無煙環境。
違者罰四至六百
新“控煙法”生效後,本澳絕大多數公衆場所,包括醫院、中小學、立法機關、工作地點、酒店、飲食場所、商場、設上蓋的集體客運車輛總站等均不准吸煙。法律生效三年後,酒吧、舞廳、蒸氣浴室及按摩院亦要全面禁煙,娛樂場也有特定的控煙安排。衛生局轄下的控煙辦公室負責執法,民署、博監局、治安警等協助,法律規定違例吸煙者罰款四百至六百元。
柯慶建指出,法律通過後,控煙工作的策略有所轉變,由過往煙害宣傳教育,轉為控煙法律的宣傳推廣,加強居民的認識。礙於法律內容繁多,當局就四個重點作針對性宣傳,包括生效日期、新的禁煙地點、罰則、場所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負勸喻報警責任
新法明年一月一日生效,期間不設緩衝期,居民、業界應在近大半年適應新“控煙法”。新法設三十二個禁煙地點,如巴士站、隧道、行人天橋及行人電梯等,當局將加強居民的相關認知,並推出簡易手冊,圖文並茂,讓居民更清晰易明。罰則中,新法按不同場所罰款四百至六百元,廣告、煙草商的罰則一至十萬元不等,故將針對不同對象,持續宣傳。至於場所管理人的相關責任,相關者需在當眼位置張貼禁煙標語,並拒絕提供煙灰缸、打火機,勸喻場內吸煙者外出吸煙或弄熄香煙,遭拒絕時致電控煙辦、治安警等相關部門。
談及場所管理人會否配合控煙工作,他指出,按香港的相關經驗,大部分場所管理人樂意配合相關法律,原因縱容煙民在場所內吸煙,定必影響其他食客,最終損害自身商譽。觀乎本澳,本澳居民吸煙率為百分之十七點三,非煙民佔八成,煙民在禁煙場所吸煙,難免遭受目光歧視或斥責。在大部分室內場所無煙氛圍的形成下,相信場所管理人會配合新法的推行。
口岸向旅客宣傳
距新法生效僅數個月,相關的準備工作可謂“爭分奪秒”。他指出,除在報刊、電台、電視台、巴士車身及街道廣告牌等途徑宣傳新法外,還計劃在政府網站、部分政府部門播放宣傳短片,務求全方位宣傳新“控煙法”,並計劃舉辦大型活動。此外,當局將製作場所管理人的控煙小冊子,舉辦講座和工作坊,並派員教導場所人員的控煙技巧、注意事項。
鑑於訪澳旅客甚衆,當局將加強旅客的控煙宣傳工作,在各主要入境口岸設宣傳海報、派發宣傳單張、入境大堂的電子屏幕播放短片,並考慮聯同旅遊局及旅遊業界,與內地的旅行團體商討,讓旅客來澳前了解相關訊息。
要切實執行新“控煙法”,居民的支持、業界的配合、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必不可少。他不諱言,立法祇是一個手段,最終希望通過教育,形成無煙文化,建立無煙環境。“希望幾十年後,下一代拒絕接觸煙草,不知食煙為何事!”
本報記者 鄭振東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