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改姓議員意見分歧
三常會冀居民提意見助探討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繼續分析及討論《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與會議員對於經屋可否流入私樓市場持不同意見。經屋能否流入私樓市場影響整份法案很大,故需再深入討論,亦希望市民就經屋應否在私樓市場出售提出意見,透過與市民互動,將有助探討此問題。有信心法案可在八月份立法會休會前交大會細則性審議及表決。
政府重申立法原意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會議,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列席,有六位非三常會成員的議員參加會議。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會議熱烈討論了經屋轉售制度,各與會議員均就自身的立場發表意見。議員對經屋應否流入私樓市場發表不同意見。有議員認為,經屋應該作為一個封閉市場,如果轉售經屋應該只賣予政府,即經屋永遠“姓公”;有議員認為經屋已有十六年禁售期,即使在私樓市場轉售,亦要向政府補差價,應容許禁售期後流入私樓市場。
鄭志強表示,政府代表會上重申立法原意,即要助有實際需要的市民解決住屋問題。基於經屋非投資工具,所以禁售期由目前的六年延長至十六年。法案亦訂定了經屋業主出售經屋後,須向政府補差價。主要是經屋售價是按成本價訂定,遠低於市場價格,業主轉售經屋獲利,理應向政府補差價。
經屋用地買少見少
鄭志強表示,有議員認同政府的立法取向,指出若經屋不流入私樓市場,將來轉讓只由政府回收,政府日後可能會持有大量經屋單位,當中還涉及經屋的維修保養問題。但有議員認為經屋毋須流入私人市場,應在封閉範圍內流動,只售予經屋輪候名單人士。
反對經屋流入私樓市場的議員認為,經屋法的立法原意是幫助有實際需要的市民解決住屋問題,故日後轉售亦應交予政府售予輪候名單的人士。特區土地資源有限,能興建經屋的土地不多,若經屋流入私樓市場,將來再覓地建經屋有困難。若經屋業主轉售經屋後有盈利,便與經屋作為解決有需要人士住房問題的目標相矛盾。
周五討論罰則稅務
政府多次表示經屋轉售態度開放,最重要是立法會的意向。鄭志強指出,立法會亦抱開放態度聽取各方意見,目前政府對申請經屋的態度是寬入嚴出,但“入”和“出”應寬應緊亦有不同意見。為此,希望市民能就經屋流入私樓市場提出意見,透過與市民互動,有助更深入探討經屋轉售問題。
鄭志強表示,委員會將於周五舉行會議,討論稅務及處罰制度,包括如果將經屋出租或用於其他用途,處罰會較目前嚴格許多。亦會再討論購買經屋的入息上、下限,有意見認為上限訂得太低,下限又訂得太高。還有目前訂定購買經屋的資格,雖然規定申請者在提出申請前五年不能有物業,但未規定申請者在外地不能有物業,這些問題均需要深入討論。
鄭志強表示,雖然法案很複雜,但委員會一直不斷推進審議進度。此法案影響深遠,在審議過程中如遇到重要問題,亦只能逐步解決。在政府及立法會顧問的努力和合作下,有信心可在八月中立法會休會前的最後一次全體大會上細則性審議及表決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