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藝館)哪來的藝術行政?
踱 迢
哪來的藝術行政?
一個藝術行政人是做甚麼的?面對不同組織、機構、社團,藝術行政人便有不同的功能,藝術行政人員不一定為一個藝術團體工作的,他/她可以為一個商業機構、敎育機構,當然也常常為政府部門工作。不過,就澳門現時情況看來,藝術團體對“藝術行政人員”的需求比較明顯,不管一次性的藝術活動,或藝團長久的生存與發展,藝術行政人都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隨着政府對文化活動資助的增加、演藝場所專業化、藝術團體職業化等客觀因素而來的,必然是民間藝術行政人材的需求。
為甚麼強調“民間”?多年來政府舉辦的藝術活動其實已十分之多,單就文化局而言,有藝術節、國際音樂節,加上幾個文化局屬下的表演藝術團體,民署下面的則有藝穗節(現稱城市藝穗節),以及文化中心,另外還有很多屬於不同部門管理的文化設施、博物館、藝文館等,政府部門的藝術行政管理人員的需求已相當大。可是過去未必所有官辦的文化活動、設施會意識到他們需要的是藝術行政人,以至常常聽見行外領導行內的聲音,這種情況近年似乎得到一點改善。一些官辦的藝術活動統籌部門或文化設施,都着意聘請對藝術文化有認識的業界中人,可這麼一來,又出現另一個問題,民間藝團裡的行政人員,就這樣一個一個流進政府部門裡去。當然,這關係到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本地藝團一般屬業餘性質,即使個別活動可提供車馬費,但始終不能為生活帶來穩定經濟收入,況且民間藝團其實也很少着眼於“培育”行政人員,這些從民間走進政府部門的人,大多數不是一開始就很熱衷於“藝術行政”工作,甚至主要興趣只是創作和表演,但是由於藝團或單項活動的行政事務沒人處理,便逼着去做。
按澳門社團的慣例,誰提出的就誰去做,誰做開始了就永遠做,於是便出了些不知不覺有行政經驗的藝術人。所以,民間社團中的藝術行政人員是“捱”出來的,大都因為有一種除了發揮創意、滿足表演慾以外的熱情,社團沒法刻意培養,有的只是絕對開放的空間。這些都是“藝術行政”仍未職業化前的事。近年藝團主動叫出欠缺藝術行政人員的聲音,是澳門藝術走向專、職化的一個訊息,但這個訊息未必就是沒有人去做行政,而是反映過去文化資助政策裡對行政人員的漠視。(藝術行政做甚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