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花買賣指引下月中推出
工務局消委會設專頁上載樓花資料供查閱
【本報消息】政府六月中推出規範樓花買賣指引,要求買賣雙方訂立合同時加入多項基本條款,但指引無強制性。法務局長張永春強調,指引並非為鎖住發展商或幫助小業主,祇是希望提高樓花買賣透明度,減少交易糾紛。此外,工務局及消費者委員會網站將設專頁,列出已批草則但尚未發出“入伙紙”的公開發售樓宇(樓花)的資料,讓居民掌握樓花銷售情況。
增樓花買賣透明度
特區政府上月公佈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新措施,土地工務運輸局、法務局、財政局和消費者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房屋局舉行說明會,向發展商、地產界及銀行業介紹下月中生效的樓花買賣指引。工務局副局長陳寶霞表示,六月三日前業界可對指引提出意見,並將建議送交工務局或法務局,當局將於下月中陸續推出措施。
法務局長張永春指出,樓花買賣指引未成為法律條文前,希望加強與業界溝通,完善樓花買賣的法律條文。目前制訂的指引條文,主要參考業界現行樓花買賣合同內容,不希望完全改變現有的樓花買賣方式,以免影響市場。指引無強制性,但若地產商不遵循,難以看到效果。制訂指引非為鎖住發展商的利益或幫助小業主,祇是希望提高樓花買賣的透明度,更清晰地訂立合同、減少交易糾紛,對雙方均有好處。
列明樓花基本狀況
樓花屬預售產品,買家未能透過實地參觀了解所購樓宇的狀況。規範樓花買賣指引主要是深化樓花買賣合同的內容,增加更多細節條文,清晰雙方履行合同的責任。指引要求發展商擬定樓花買賣合同時,除買賣雙方的身份資料及聯繫方式外,還要列明在建樓宇的基本狀況,例如土地位置、面積、性質、預售單位的基本狀況(包括位置、用途、層數、實用面積、樓宇共同部分的分攤面積等)。
此外,還要列出樓宇及預售單位的基本建築用料,如外牆、大堂、單位地面甚至牆身用料等,並清楚列明購買預售單位的付款方式、樓宇交付時間及公共和社會設施。吸取多宗新建樓宇物業管理糾紛的教訓,合同要求列明入伙後的前期物業管理和保養責任等多項資料,以及違約責任與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財局核數據防漏稅
工務局及消委會網站將設立預售樓宇專頁,並上載已批草則、但未發出“入伙紙”的公開發售樓宇資料,居民可透過網頁查詢樓宇的座數、層數,以及單位、車位數量及工程審批進度等。第三項措施是要求發展商定期提交已售出的樓花數量,有關資料將一併上載工務局和消委會專頁,並抄送財政局。財政局將比對核實數據與發展商提供的報稅資料,加強監督,避免逃漏稅。
財政局副局長容光亮、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以及工務局城市建設廳長陳榮喜亦出席昨日的說明會,向業界解釋條文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