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審計署全程跟蹤審計輕軌建設
運建辦組委會增效控成本
【本報消息】“輕軌系統第一階段”成為審計署首份“跟蹤審計”專項報告,意味着輕軌建設過程中,將繼續成為跟蹤審計目標。運建辦回應表示,計劃成立內部委員會,將專責跟進落實改善,控制成本,提升效率抵銷過往管理工作上所付出的時間。
年期長預算變
“輕軌系統第一階段”專項審計報告,針對輕軌在成本控制、預算規劃、監管合營公司等多方面提出意見,並指運建辦沒有做好設定成本指標上限,日後難以控制建設成本,容易導致增加項目開支失控。運建辦回應指出,首期輕軌行車物料及系統在○七年預算金額為七十五億元,隨着物價指數變動及環保施工需要等各種因素,按照國際招標慣例,對年期較長的工程,預算上會有相應變化,但一般在估計範圍之內。
有關方面指出,審計概念上可能會將與輕軌有關的其他項目,如交通樞紐等工程成本一併計算在內,但在工程角度一般會以單項工程計算,加上工程項目在未進行招標前只可以估算造價。由於輕軌在估算造價至正式招標已經歷一段時間,同時受人民幣升值及其他因素影響,最初的估價與造價會出現差異。輕軌氹仔段土建工程估計在第三季正式動工,運建辦表示,過往由於物料及行車系統未完成判給,難以評估整體預算,但隨着土建工程啟動,並有工程量表作為依據,將有條件提出較準確的預算。
訴訟致零預算
輕軌項目作為本澳一項大型的基建工程,以國際性公開招標,行車物料判給後更出現不同的訴訟。運建辦認為,訴訟是意料中事,但卻影響一系列工作,打亂原本的工作部署,直接影響原本按年計劃提出的財政預算。當局表示,只能因應情況採取應變措施,包括提前安排其他工作進行,因此更出現部分活動“零”預算及預算未使用的情況。有關方面承認輕軌建設屬於新概念,內部工作有改善空間。
至於對合營公司的監管問題,當局強調,有嚴格的監管條款及管理措施,其間亦因應工作質量,對有關公司作過嚴重處罰,在處罰後的確對工作質量有所提升。當局指出,合營公司亦承擔着繁重的工作任務,輕軌工程最初並無計劃分拆外判,最後是由合營公司提出,希望帶動本澳建築業界的水平,但有關公司需提升質量技術。
運建辦估計在輕軌興建的時間內,審計署會繼續跟蹤審計輕軌項目,該辦內部將成立委員會,並由高層人員親自監督,改善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希望提升未來工作質量及成本控制,改善整體工作效率,最終能讓輕軌系統的設計與建設切合本澳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