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滯後 24%虧損
文化產業滯後 24%虧損
【本報記者廣州廿八日專電】省統計局經濟普查分析報告指出,廣東文化產業發展雖處全國前列,但整體上存在文化產業總量規模較小,文化產業的發展速度滯後於整體經濟速度,文化產業內部結構有待優化,文化產業企業經營效益不高等問題。其中全省的文化企業中約有24%虧損。
文化產業增長慢
一方面,文化產業增加值增長慢於GDP增長。在○五至○八年間,除○六年文化產業增速與GDP增速基本持平外,其他三年的文化產業增加值增長均低於GDP增長,與GDP增長速度差距最大的○七年,為1.1個百分點。
主因是文化產業中的製造業增長遠低於GDP中工業增長。文化產業以相關文化服務為主,相關文化服務中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即製造業)佔絕對份額,該份額在○四年至○八年均保持在80%以上,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生產增速的高低主導着相關文化服務增長,也很大程度上決定着文化產業增加值增長。
近年相關文化服務增加值增長速度均遠低於全部工業增長速度,五年間相關文化服務增加值增速與全行業增加值增速差距分別為3.6、2.2、8.0、5.7、5.3個百分點,相關文化服務增加值低增長導致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逐年下降。
企業小員工不多
第二方面是文化服務業比重偏低。文化服務業普遍有比相關文化服務業更高的附加值以及能容納更多的就業優勢,是未來文化產業的支柱行業。但目前文化服務業佔文化產業比重仍較低,五年間保持在36.5-42.3%,比重雖逐年上升但幅度不大。
第三方面是文化企業規模偏小集約化程度不高。文化產業有經營單位衆多、產業集約化程度不高、資源比較分散的特點。
從企業人員規模看,○八年文化產業平均每個企業314人,除文化產業中的製造業、新聞業、報紙出版業和公園管理外,其餘的行業每一家企業的職工人數都不過只有幾十人,尤其是文化產業中的銷售企業人數更少。其中省內的文化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照相器材零售以及工藝美術品和收藏品零售企業的平均職工人數,均不足10人。
兩成四文企虧損
從文化企業經營規模看,○八年文化產業中平均年人均的主營業務收入只有5.3萬元(人民幣,下同)左右,尤其在文化服務業人均年主營業務收入只有2萬元左右。
同時文化企業虧損面較大,經營性單位虧損面較大,在4,687家文化製造企業中,有虧損企業1,148家,虧損面達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