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德育及法律敎學
學 師
學校的德育及法律敎學
再有聽到靑少年犯罪問題上升的新聞,首季數字上升八成半,主要是涉及侵犯財產罪有關的案件,包括如一般盜竊、店舖盜竊、盜用電單車,以及搶劫和刑事毀壞等。社會人士會問,到底學校是否對學生有施行品德及法律敎育科目呢?
作為老師,我們知道《正規敎育課程框架》的諮詢稿有規範學校必須要敎授品德與公民科,該科目內少不了的法律內容,是按基本學力要求而設置的。所謂要達至基本學力要求是指:由政府按學習領域或科目訂定的,對學生完成某一敎育階段的學習後,其應具備的素養的基本要求。
筆者有機會和幾位資深的品德與公民科老師一同交流,他們以法律內容上的施敎提出一些困難的地方,有指出老師本身不是讀法律出身,對於課程的內容難於全盤掌握;有老師說及自己的學校鼓勵老師集體備課,對於法律的內容還是需要老師多作鑽硏的。另一位老師說學校讓她及另兩位老師專門任敎這一科,鼓勵其不斷地接受培訓,加強這方面的施敎能力,由於專科專敎,現在亦覺得自己有較大進步;據聞她的學校亦懂得善用政府資源,透過法律展板、小冊子及邀請相關部門入校做講座及工作坊,讓老師及學生在法律敎育上多吸收,效果是較理想的。
至於敎學經驗方面,老師亦認同學生對於法律的敎學內容是有興趣的,包括認識常見的未成年人犯罪類型、危害及後果等知識。只要做好備課,引入生活化及生本的元素施敎,敎學是有效果的。
不過,敎學目標上要注意的是,敎授給學生的東西不單是法律知識,而是要讓學生培養守法的意識及建立守法的行為,再進而理解法治的觀念及建立民主、公平的法治社會的重要性。
此外,有關對學生評量上,有老師認為儘管需要考評,亦要注意出題的方式,除了塡充、是非及選擇外,可以有一些談談自己感想及多角度分析等詳答題,平時可讓學生撰寫自我反思日誌及日常行為自評表,以利自我檢視。
最後,老師有提及品德與公民的敎科書,表示現時“人敎版”的書本只要老師懂得因應學生的情況靈活善用,還是可減省一些備課工作的。
(更正:上期的本欄作者應為“皓月”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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