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框制訂廿載終出台
何少金:穩定教師提升教學
由“教師職程”至《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澳門社會及教育界爭取完善教師福利制度已近二十年。立法議員何少金表示,澳門以私校為主,各校有不同的薪津福利,學校又有辦學自主,要制訂各校均接受且能應用的方案十分困難,現在法案經過二十年終於完成,希望此法案能體現保障教師隊伍穩定,提升教學質量的核心價值。
何少金表示,行政長官曾表示“私框”法案於八月提交立法會審議,現在提前交立法會,顯見政府有誠意透過法律保障教師。何少金表示,希望在立法會討論法案期間,教師能繼續提意見。雖然法律不可能十全十美,但該法案踏出了透過法律保障教師的第一步,等了二十年的法律,教師們都希望該法律可以盡快完成,讓大家可以更好地努力配合社會發展。
“私框”由討論至完成,可以分為兩個階段。首階段為討論“教師職程”階段,即一九九一年至二○○一年,一九九二年六月教育委員會首個相關的專責小組開始工作;一九九四年七月教委會全體會議共識把教師章程和職程分成兩部分,前者包括教師的權利和義務等,後者包括職級、晉升等事項;並於一九九六年頒佈《私立教育機構教學人員通則》;教師職程專責小組在同年成立,小組於九八及九九年分別向教育委員會提交三份意見書,在全體會議的討論中均未達共識。
二○○一年教育委員會全體會議決定把教學人員職程的有關工作納入澳門教育制度的檢討工作當中;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的教育制度》法案中,建議為《私立學校的教學人員訂定制度框架》,以規範其工作類型、職級、考評、工作量及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進入“私框”的起草與諮詢階段。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的訂定工作,法案起草經歷了兩個階段的公開諮詢,多次在教育委員會上討論,對文本作了多次較大調整。首階段公開諮詢在二○○八年二月至四月,諮詢文本為法規的 “初步建議”,共舉辦意見徵集會五十一場,其中四十二場到學校講解,參加者達二千七百多人,收集各界的意見及問題共一千三百多條。
第二階段的公開諮詢在同年十月至二○○九年一月,文本為法規的“諮詢意見稿”。教青局舉辦了九場意見徵集會,並透過電話、電郵、郵寄等途徑,共徵集教育界人士、教師、學校、社團、社會人士提出的意見四百四十八條。兩次諮詢收集到的意見主要集中在職級的設定、教師評核和晉升制度、工作時數、專業發展津貼和退休保障制度等方面。
教青局將所收集的意見整理結集後,連同教育委員會委員收集到的意見,交委員會的專責小組進行多輪討論,經修訂的法案先後五次提交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教青局還先後就法案的內容徵詢行政暨公職局、法務局、衛生局、勞工局、社會保障基金、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等公共部門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