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成學校需政府協助將資源撥教師
2011年06月21日
【本報訊】教青局表示,現時,政府透過學校評監機制和學校本身對教學人員的評監兩方面監督本澳教學水平。另外,目前,有六成多學校符合將七成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撥作教學人員報酬,一成多學校則容易透過調節將資源撥回教師薪金,但仍有一成多接近兩成學校需要當局予以協助。
對於如何監督學校,保證每個學校年度教學人員的報酬及公積金供款支出佔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的70%或以上?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對私立學校的違法行為,適用於7月26日第38/93/M號法令的處罰制度,詳細規定警告、罰款、部分停止津助、停止津助及強制性作出處理等。同時,還補充適用行政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
就上述問題,教青局代局長老柏生補充,目前有六成多學校符合將七成固定及長期收入撥作教學人員的報酬的規定,一成多學校的財政狀況充裕,容易透過調節將資源撥回教師薪金;但仍有一成多接近兩成學校,需要當局繼續協商及檢視有何困難,例如一些規模較小、財政有不足的弱勢學校,需要當局加大資源投放,讓其達到法規的要求。老柏生稱,倘若有學校具備相關能力去沒有落實相關要求,經過當局提示及商討仍未達標,適用於私校教學通則第38/93/M號法令的處罰制度。
政府學校有機制評鑑教師素質
至於對教師教育素質的監管問題,老柏生稱,教師教育質素的監管可分為兩個層面。首先,特區政府於8年前推出學校評監的機制,設有專門的評監隊伍,專門審視學校的行政管理、財務管理和教育素質的呈現等方面作評監,並給予學校回饋資訊,從而提升教育效能。然而,有關評監並非針對學校內某一位教師,因為這並非政府的工作,始終私立學校是私人機構,對某一教師的評監屬學校資源管理問題。其次,是學校對教師質素的監控。現時,學校透過科組、中高層人員或校長對老師有一定的要求,以及支援和監督教師的教學水平。
2010/2011學年,本澳共有78間學校,當中有11間公立學校、67間私立學校,公、私立學校教師人數分別為361及4907人,而公、私立學生人數分別為3497及72,028人。老柏生稱,現階段有學校教師的薪酬級差高於1.3,故認為學校落實此級差不會存在太大困難。
另外,2009/2010年教師的薪金中位數方面,中學學校的教師薪金中位數為19,596.78元,中小幼學校為17,174.79元,小幼學校為15,440.63,而幼兒教育學校教師則為15,682.64元,相關薪金是學校給予的基本報酬,包括:月薪、督課費、第13個月糧等,但未包含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