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承諾被評不合格皆因欠交數據
消委會承認工作不足
【本報消息】對於消委會在去年的“服務承諾認可制度”定期覆審中被評為不合格,消委會承認在相關工作上存在不足,但已積極按評審建議糾正問題,現正等候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安排覆審。但強調除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外,消委會歡迎任何人士對該會工作提出意見、批評,以助消委會進一步完善服務。
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表示,消委會有多個服務承諾,包括接受投訴後需於三個工作天內完成初步跟進,即轉介相應的權限部門處理,至權限部門回覆後,需於三個工作天內通知投訴人;申請加盟商號如資料齊備,於五個工作日內批核等。
他指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為消委會在提供達標的實證記錄方面,未能符合評審委員會要求。由於提供的客觀數據“唔齊唔足”,故不能證明已處理、跟進、綜合分析投訴個案;收集服務對象對消委會服務承諾及指標的意見或調查;監察服務承諾的執行成效及質量。對此,消委會尊重評委會評核結果,並聽取部門的意見,糾正錯誤,於五月補交相關實證資料,現正等候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安排覆審。
黃翰寧承認消委會在相關工作上存在不足,但已積極因應是次評審建議糾正問題,積極配合指標要求。他並強調除評審委員會外,消委會歡迎任何人士對該會工作提出意見、批評,助消委會進一步完善服務,將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