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權益法首設諮詢專場
【本報消息】社工局昨就為期一個月的《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框架內容開展首場公衆諮詢會,多名社服機構代表出席踴躍發言。局長容光耀重申,整合現有法例制訂綱要法,作為保障長者的總體方向,有助完善長者福祉;政府各部門日後可根據綱要法規定,檢討及修訂各項法例中涉及長者事宜或具體制訂必要的補充法規。公衆諮詢期至七月廿三日結束。
公衆諮詢首次長者專場,昨日上午十時假鏡湖護理學院演講廳舉行。容光耀致詞稱,近一個月公衆諮詢期內,將舉辦七場諮詢專場,聽取不同界別及人士意見。在保障長者權益的立法工作上,該局在首階段公衆諮詢時,已聽取及收集不少長者對保障權益立法的意見,經歸納才訂出文本初稿。有關《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框架諮詢文本的具體內容,涵蓋面廣,希望與會人士在諮詢期間就立法宗旨、保護對象、照顧長者模式、長者權利及義務等發表意見。
容光耀指出,法規文本內容早前於社區不同層面宣傳,冀社服機構尤其長者多對自身權益發表意見,供當局參考。局方於一個月內廣泛吸納社會各界意見,充分完善綱要法的法律框架內容,製作《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的立法初稿,然後預期今年底第二次諮詢公衆,以便撰寫最後立法藍本時更準確將共識內容加入法案文本中,爭取明年送交權限部門審議,盡快落實。
綜合當局立法的總體方向,將建基於整合現有法例及引入長者保障措施,並將訂明長者相關政策的基本方針和原則。為落實及執行此綱要法,日後立法會和特區政府將根據綱要法規定,具體制訂必要的補充法規,以及檢討修改現行涉及長者事宜的各法例中尚須完善的地方。此法框架的立法要點及討論示例,涵蓋法律的宗旨和適用對象;長者照顧模式及責任;長者的各項基本權利、福利與保障;長者的社會參與;負責協調及監管的實體,以及各政府部門間、政府部門與私人機構間的合作和溝通機制;違反此法的責任等。
可以預見,公衆參與立法過程並充分表達利益訴求,既可增強法律民主性,也符合特區打造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七月二、三日上午十時及十三日下午三時,該局將於鏡湖護理學院演講廳分別舉行公衆諮詢專場及長者專場,歡迎參加。有意發表意見者,可於七月廿三日前透過郵寄信件至社工局及其相關部門,或把內容電郵至(di@ias.gov.mo)或傳真至二八三五·五一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