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議程前發言) 保障長者立法重撫養權利
2011年06月30日
【本報訊】議員何潤生批評政府立法保障長者的進度緩慢,及擔心氹仔的護理安老院計劃延誤,讓原本緊張的安老院舍床位繼續升溫。此外,他希望當局保障長者獲撫養的權利,確立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在《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列入長者被虐待、侮辱等的情況,遏止傷害長者尊嚴的情況出現。
何潤生在議程前發言指出:本澳多年來一直面對護老、安老院舍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但當局增設安老院舍計劃緩慢。以氹仔的大型護理安老院舍計劃為例,預計完成時間由原本2011年推遲到2012年第四季。令人擔心在當前護老、安老院舍床位嚴重不足的影響下,會否再次出現護老院結業時,當中的長者需要自行另覓院舍?同時亦令人懷疑當局會否認真看待本澳社會日趨老齡化的事實,作出具前瞻性的規劃,為有需要長者,以及弱能人士提供一個理想的安老環境?
他提及,《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框架諮詢文本應重點明確保障長者獲撫養的權利,確立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當局應該以「原居安老」為基本宗旨,考慮制訂政策給予與長者同住家庭適當的鼓勵、支持和援助。
同時,針對《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列出可能出現的虐待、侮辱、疏忽照顧長者等情況,必需認真思考如何落實執法和處罰,遏止傷害長者尊嚴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