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擲五億推三年計劃料逾四萬名額
持續進修下周二接受申請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訂定於二○一一至二○一三年內,年滿十五歲的居民均可參加該計劃,每人可獲最高金額為五千元的進修資助,預計總資助額五億元。教青局計劃於下周二(五日)起接受機構及有意修讀澳門以外地區課程的居民申請加入持續進修計劃,八月十二日公佈本地獲審批的機構及課程,屆時年滿十五歲的居民便可以報讀。教青局將在下周一進一步公佈計劃詳情。
鼓勵終身學習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隨着知識不斷更新和社會的快速發展,持續進修是世界各地社會發展的共同趨勢。特區政府一向重視持續教育的發展,因此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鼓勵居民持續進修,將本澳建設成為一個終身學習的社會。“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行政法規體現了現代教育理念和時代精神,以提升居民素質以及促進個人和社會的整體進步與發展為根本目的,力求為優質的進修環境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以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生活素質的提升。
每人資助五千
該法規草案訂定,在二○一一至二○一三年內,年滿十五歲的澳門居民均可參與該計劃,每人可獲進修資助的金額最高為五千元。為確保進修項目的多樣性,居民可用該資助報讀由澳門的高等教育機構、非高等教育中的持續教育機構、公共實體、具條件開辦課程的社團、其他具教育或培訓職能的實體開辦,並獲教青局審批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或證照考試。居民也可修讀或參加澳門以外已獲所在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和公立機構開辦的課程和證照考試,但不能是本地已獲審批項目已涵蓋的課程及證照考試。
通過帳戶繳費
為方便居民參與此計劃,法規對本地及外地項目訂定了不同的參與辦法。居民參與本地機構舉辦的項目,可直接到舉辦機構報名,並通過進修帳戶繳費。居民若參與外地機構舉辦的項目,則在提交完成證明及費用收據後,教青局即會向居民直接發放資助。
為確保公帑得到合理及有效運用,教青局將設立明確的評審準則以及系統的巡查機制,並在本地項目中設立保證金制度。所有申請納入此計劃的課程和證照考試都須經過評審,參與的相關機構及個人也須接受必要的監察。
課程須獲核准
梁慶庭表示,特區政府秉持積極的態度推動教育事業發展,期望透過第一個三年計劃的實施,作為長遠政策的起步,建構學習型社會,進一步倡導終身學習理念,創設多元的學習渠道,有效提升居民的整體素質,促進澳門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教青局長梁勵表示,教青局將於本月五日開始接受本地機構及報讀外地課程的居民申請該資助計劃,八月十二日教青局將公佈獲批准的本地課程,居民於同日可報讀有關課程。按過去同類計劃的經驗,預計本地有二百個非高等教育機構提供二千五百項課程會符合要求,共可提供二萬多個名額,加上高等教育機構提供的課程,預計有逾四萬個名額供居民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