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計劃今接受申請
居民可到資訊亭開個人帳戶下月中報讀
【本報消息】政府動用五億澳門元實施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今日起接受本地機構申請及居民申請外地項目。居民今日起可到分佈十一個地點的“資訊亭”開立個人進修帳戶,八月十二日起報讀獲審批項目。教青局長梁勵表示,該計劃具有延續性,希望透過計劃培養居民建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和習慣。
三年最高資助五千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行政法規今起生效,教青局及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日公佈計劃詳情。教青局長梁勵及延續教育處長區錦明表示,計劃由今日起至二○一三年十二月卅一日進行,凡年滿十五歲的澳門居民均可獲最高五千元的進修資助,於每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年滿十五歲的人士,於同年一月一日起便可成為計劃受益人。政府為每位受惠居民開立個人進修帳戶,居民祇需用智能身份證到分佈於十一個地點的“資訊亭”開立個人進修帳戶。受惠居民參加受資助項目次數不限,可通過專屬網站或教青局服務地點,查閱使用資助記錄及進修歷程。
梁勵表示,資助計劃分本地及外地項目。本地納入資助計劃的機構包括高等教育機構、非高等教育中的持續教育機構、公共實體、具條件開辦課程的社團、其他具教育或培訓職能的實體,教青局審核首次申請機構的條件後,會為獲批機構開立網上專用帳戶。已開戶機構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遞交資料,申請結束後的四十五日內,教青局會公佈審批結果。可申請的資助項目包括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證照考試。教青局審核課程申請會根據機構性質、項目素質、設施設備、舉辦課程的經驗、導師資格、課程安排、費用是否合理及行政配合等評審。
外地項目個人申請
居民以身份證到獲審批課程的機構報名參加課程,機構通過聯網系統確認居民繳費。如進修戶口內的餘額不足繳費,居民須直接向機構繳付不足的費用。扣除費用後,電腦系統再從餘額內扣除費用的百分之三十作保證金。當餘額低於所需保證金,扣除餘額,餘額為○不扣除。居民完成課程及認證考試後,保證金全數退回給進修帳戶。
外地資助項目需由居民向教青局提出審批申請。外地機構包括獲所在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或公立機構,有關項目應為本地獲審批的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沒有涵蓋的項目。居民須預先支付參與項目所需費用,教青局收到居民完成項目所需文件後,才發放資助。
資助發放方面,本地機構確認舉辦課程後,教青局會結算資助,並於緊接的雙數月份把款項轉帳至機構戶口;外地項目,居民向教青局提交完成證明、繳費收據及完成聲明後結算,並於緊接的四個月內將款項轉帳至個人銀行帳戶。
多管齊下做好監察
今日起至本月廿五日,教青局接受本地機構申請。居民申請外地項目亦於今日開始。八月十二日起公佈獲審批項目,各開辦課程機構亦於同日開始接受報名。梁勵表示,教青局會做好各項目的監察,密切關注各機構的執行情況,透過審閱文件、實地巡視、抽檢個案、事後訪談等做好監察。如接到投訴,會立即處理。
培養終身學習理念
梁勵表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具有延續性,今期是首個三年計劃,是此長遠政策的起步,希望透過計劃,培養居民建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和習慣,並因應自身的生涯規劃,訂定適切的進修計劃。
居民如欲了解各項申請詳情,可瀏覽教青局網頁
www.desj.gov.mo,或致電該計劃查詢熱線:二八四二·五一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