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習融入生活 活出更精彩人生
隨着澳門社會經濟轉型,邁向知識經濟型社會的步伐進一步加快,居民對個人素養、技能、知識的需求亦隨之增加。在蛻變中的澳門,學習的價值和意義日益彰顯,學習已成為居民終身的事業,終身學習已變得不再是一個名詞,而是逐漸植根廣大澳門市民心中的一種理念,並日漸備受重視和認同。特區政府期待透過“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第一個三年計劃的實施,作為長遠政策的起步,建構學習型社會。
為鼓勵和支持居民終身學習,營造一個更廣闊的學習空間,向居民提供多元職涯發展及提升個人資歷的機會,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現已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按照“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二○一一至二○一三年內,年滿十五歲的澳門居民均可參與此計劃,每人可獲進修資助的金額最高為澳門元五千元。由於特區政府已實施十五年免費教育,而且五至十五歲的學生有義務教育作保障,因各種原因離開正規教育系統的學生也可以透過回歸教育取得相關學歷,再加上“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對年滿十五歲居民參加持續進修的支持,特區政府將在教育領域為澳門居民提供系統的支撑和保障。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以便民、具多元選擇權為原則,鼓勵居民因應生活、工作或個人成長的需要,選擇修讀合適的課程或參與證照考試,藉以持續提升個人素養和學習新技能,從而促進個人及社會的整體進步與發展。
為支持居民貫徹持續學習的理念,所有澳門居民只要於二○一一至二○一三年任一年度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或該日前年滿十五歲,自有關年度一月一日起就會自動成為本計劃的受益人,並獲得每人資助上限澳門元五千元的進修資助。為此,教育暨青年局(下稱“教青局”)為每位合資格的居民開立了“個人進修帳戶”。(見表一)
居民按個人的興趣、意願參與已獲批准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或證照考試的學費及考試費,即可使用個人進修帳戶的資助款項繳納學費或證照考試費,參與次數不限。但為確保公帑的合理運用,參與進修時所涉及的其他費用,如材料費、報名費等將不會列入資助的範圍。
本計劃為創設了一個多元的學習環境、給予居民一個開闊的學習空間及選擇進修的項目。課程和證照考試的舉辦者,既可以是本地的機構,也可以是外地的機構。(見表二)
上述機構舉辦且獲批准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或各類證照考試的開始日須在二○一一年七月五日至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間。
本地資助項目
為確保資助項目的多樣性,讓居民更多的進修選擇。教青局接受於澳門依法設立的高等教育機構及非高等教育中的持續教育機構、公共實體、具條件開辦課程的社團及其他具教育或培訓職能的實體開辦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及各類證照考試的申請。有關申請經教青局評審後,合資格的課程或證照考試名單將被列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專屬網頁中,而且該名單會隨着獲批准的機構和項目數量增減而不斷更新,務求為市民提供適時及準確的資訊。
此外,計劃資助的項目範圍亦廣泛,不僅有高等教育課程,還有持續教育課程和各類證照考試。可列為受資助的高等教育課程包括:高等教育學位課程;而持續教育課程類型就更加豐富,包括:管理、電腦、語言、金融、財務、設計、旅遊會展、健康體育、家庭教育及博雅藝術等範疇;證照考試則包括專業認證考試、執業准照考試或語言水平測試等。
外地資助項目
由於考慮到人才培養的重要性,某些特別或專業的課程或證照考試在澳門暫時未有舉辦。本計劃也讓居民可以修讀或參加澳門境外已獲所在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或公立機構開辦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以及各類證照考試。由於外地資助的課程和證照考試是作為對本地課程或證照考試的一種補充,所以,相應於本地機構開辦並納入本計劃的持續教育課程或證照考試,將不會被納入外地課程或證照考試的資助範圍。而且,在一般情況下,外地資助的課程延續期不可超過一年。同時,必須達至取得高等教育學歷或學分、國際認可的專業資格認證或專業技能的文憑或證書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