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問題與敎育
林發欽
社會問題與敎育
近年,澳門社會出現這樣一種現象:在部分人心中,敎育是社會萬惡之源,敎育卻又是解決社會千般問題最有效的處方。此話何解?君不見每有社會問題發生,有識之士分析原因,其中總少不了諸如“學校缺乏公民敎育”、“學校缺乏性敎育”等評論範式,似乎就是千錯萬錯,敎育肯定有錯;及至論及如何補救與改善,又總會有“加強公民敎育”、“加強性敎育”等呼籲。這正是成也敎育,敗也敎育。總之,社會問題,敎育是因,也是果,似乎只與敎育有關,沒有別的了。
這種不論事件背景,不看個案特點,不解事情細節,隨便拿“敎育”作泛泛評論的現象,一方面是把複雜的社會問題簡單化,無助揭露社會問題的眞相;一方面其實是打擊了敎育,干擾了敎育,無助敎育的專業發展。
且讓我們舉個例子,靑少年風化案發生了,豈是一句“學校缺乏性敎育”解釋得了?有人輕生,又豈是“加強生命敎育”就解決得了?人們對傳統文化的認識越來越薄弱,難道就是學校缺乏相關敎育嗎?又是學校加強相關敎育就能徹底改善問題嗎?學生在巴士上不讓座,是沒有公民敎育嗎?加強公民敎育,甚至開一節“讓座課”,不讓座的學生就會讓座嗎?當然,也會有部分學生是有這個可能的。
“缺”與“加”的評論範式再發展下去,就是“把某某列為課程”,如“把基本法敎育列為課程”、“把性敎育列為課程”、“把節能敎育列為課程”等等。事實上,現在社會上提及的各種主題敎育,早就是學校課程的一部分,滲透於各個學科、各種形式的課程之中,只是沒有獨立設科而已。若然所有主題都獨立設科,則又違背敎育的規律,因為學校課程現在已經面對時間有限、知識無窮的困境。再說,課程理論認為,知識的獲取與建構,絕不僅限於透過系統學科的學習。由此推之,那種“把某某列為課程”的意見通常是出於對敎育的不了解——已見諸課程內容了!
然而,思維方法不應像一個單擺,從一個極端搖擺向另一個極端。我的意思不是說發生社會問題,敎育沒有責任;改善社會問題,敎育沒有辦法。而是要糾正那種把所有社會問題歸因於敎育,把解決所有社會問題寄望於敎育的簡單想法。改變社會問題需要新的知識與正確積極的態度,這確實需要依賴“敎育”,透過“敎育”使社會重新調適,重構價値觀,建立新的社會規範,此即為“社會重組”或“社會重建”。只是,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且需要集體的行動。
社會評論如果不再拿“敎育”作為話題,當能使評論更見深度,更有針對性,最重要的是使“敎育”不再背負莫名其妙的“原罪”。
林發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