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冀培訓助再就業
《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框架諮詢文本最後一場諮詢專場昨日下午三時假鏡湖護理學院舉行,開放長者及公衆參與。不少長者會上踴躍發言,部分長者建議當局重視長者培訓,助長者再就業,回饋社區。
有理工學院長者書院學生認為,近年長者的社會地位提高,不少長者即使年紀老邁,但仍願意參與社會活動,建議政府撥出更多資源,投放在長者的學習、生活上,尤其是長者頤康中心。同時,建議更好推行長者義工計劃,讓長者“以生命影響生命”。
已退休二十年的八旬長者指出,本澳回歸後,政府在長者方面作出大量工作,但隨着人口老化問題,本澳醫療明顯未能跟上,建議政府創立長者醫院;亦希望長者書院增加入讀名額,回應長者需求。
民衆建澳聯盟代表林永康認為,長者退休後的社會參與十分重要,政府可考慮幫助長者再就業,建議政府在社區內開辦的托兒所、長者中心等機構內,聘用社區內生活的長者,一方面保持長者收入,亦可改善長者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