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開工 08年擴建 13年完竣
氹仔新碼頭累計花26億
【本報消息】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表示,氹仔新碼頭總工程開支為廿六億元,包括原碼頭建設已完成的七億五千萬元及擴建碼頭的十八億元;擴建涉及結構銜接,難免要拆卸部分設施,強調政府已盡力將拆卸所造成的浪費減至最少。因擴建涉及的拆卸費約五百萬元,已包括在擴建碼頭判給金額之內。
對於有議員質疑氹仔新碼頭建設情況,包括工程金額等問題,建設辦主任陳漢傑及相關項目工程師等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氹仔新碼頭於二○○五年開始建造,為一個輔助性碼頭,碼頭前方僅設置一個露天停車場(後因應規劃調整而改為地下停車場),包括二百○七個私家車位及二百六十個電單車位,以及公交站。當時的氹仔新碼頭,包括“氹仔新碼頭”及“氹仔新碼頭地下停車場及商業區域”的建築面積約五萬平方米,規模包括八個四百人客船泊位,判給金額共九億四千多萬元,工程最後實際完成金額七億四千多萬元。
擴建工程18億
為配合澳門旅遊業的蓬勃發展,加上周邊經濟環境變化,政府於二○○六年開始計劃擴建碼頭,新碼頭將結合鄰近的澳門國際機場重新定位為珠三角海空聯運的重要港口,同時配合港珠澳大橋及第四條澳氹通道接連北安碼頭的重要交通樞紐。碼頭擴建後規模包括十六個四百人的客船泊位、三個一千二百人的客船泊位,以及一個直升機坪,建築面積約二十萬平方米(包括○五年新碼頭建設工程已完成部分)。擴建工程於○八年開始,主要分為基礎及主體工程兩個部分,總判給金額約十八億元。
由於當時碼頭前地有部分土地經已完成,故政府率先開展“氹仔新碼頭地下停車場及商業區域建造工程”,建造一個兩層地庫停車場,提供七百四十個私家車位及四百個電單車位;地面層為交通轉乘中心。該地庫停車場目前已建造完成。
力減“建完又拆”
碼頭擴建部分,因碼頭重新定位為海上口岸,擴建涉及的圖則修改範圍大,且海上樁基礎施工時間長,為爭取時間,政府將基礎及主體工作兩個可視為獨立的項目分開招標,並先於二○○七年啟動“氹仔新碼頭擴建工程——基礎施工”的工程,至樁基礎工程完成後可迅速銜接擴建主體工程,以加快工程進度。
陳漢傑強調,擴建工程會在原來已完成的七億四千多萬元工程基礎上展開,由於工程結構間需互相銜接,因此涉及接駁位置的部分會調整及拆卸,強調政府盡力將拆卸所造成的浪費減至最少。預料所需的拆卸費約五百萬元,已包括在擴建碼頭的十八億元判給金額之內。
因應氹仔區的海路客運需要,政府年前斥資約兩億元建成氹仔臨時碼頭,當時預計使用期為兩年,惟因氹仔新碼頭需要修改圖則擴建,因此臨時碼頭會在新碼頭主體碼頭完工後才能拆卸。
按工程計劃,氹仔新碼頭擴建工程會於二○一三年完成。建設辦承認碼頭建設去年下半年曾因人資問題,約有半年延誤;至今年人資情況緩和,加上在承建商正追趕進度,延誤情況已有改善。政府期望承建商盡力追趕進度,並強調如無合理解釋理由出現不合理延誤,政府定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