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然天成的敎育
側記蒙特梭利兒童敎學法在澳門
蒙特梭利敎學法於逾百年前由意大利一位醫學女博士兼敎育家瑪莉亞·蒙特梭利(Maria Montessori)經由長期觀察孩子的需求與學習能力,並針對孩子的發展所倡導的敎學理念。其後不斷發展完善,並因應理論而特製敎學用具,藉以讓兒童在動手遊戲中學習,逐漸發展獨立、自主的能力。蒙氏敎學法尤其注重○至六歲小朋友的敎學,因為這是兒童可塑性最高的關鍵期,這期間孩子對事物的感受性特別強,若能好好把握此階段發展知識、技能與人格,對日後靑少年身心發展將有決定性的影響。
注重環境的影響和適切
愛彌兒蒙特梭利兒童敎育中心(EMC)位於景色幽雅的南灣湖畔,該中心的創辦人和負責人是盧傑樺與李英明夫婦,兩人在閱讀和尋求育兒妙法時接觸到蒙特梭利敎學法,如獲至寳,其後更親身到英國,在蒙氏敎學法培訓中心專心學習一年,回澳後創辦EMC,希望為澳門新生代年輕父母提供育兒方式的多元選擇。
據導師盧傑樺透露,現中心所在地點租金不便宜,但基於蒙氏敎學法注重環境的潛在影響,故最終也決定將中心地點設在優美的南灣湖畔。EMC目前設有四個不同敎具設置的敎室,每一個都有不同的敎學對象和作用。首層的兩個敎室為○至三歲幼兒敎學而設,閣樓的兩個敎室主要為三歲至六歲的小朋友學習而設,負責人李英明表示,雖然不同敎室之間的敎具設置具有年齡針對性,但導師也會因應小朋友的能力發展水平,提前或後延小朋友到不同敎室學習的轉換。
在這四個敎室裡,可看到桌椅及用具都參考了嬰幼兒在不同時期的高度及動作特點而製作。在○至一歲十個月的嬰兒敎室裡,可看到有協助學步的學步器、練習攀爬的小木橋、培養注意力的木球梯、培養BB獨立飮食的“斷奶椅”,以及培養BB肌肉協調及平衡力的各式玩具,其高度與一歲幼兒相若。基於“人類天生有探索慾望”的理論,在這些根據幼兒高度和動作能力而特製的學習環境中,嬰兒可以安心地學習各種肢體動作,並培養手眼協調,發展對周邊事物的好奇心和探索力。但在適合三至六歲的自然科學敎室裡,桌椅的高度只比成人略矮而已。
因材施敎激發能力
惹人注目的是嬰兒敎室一角有一面大大的鏡子——有育兒經驗的父母都知道,小BB很喜歡照鏡子,但又常常被鏡子裡的“陌生的”自己嚇得哭起來——這面鏡子就可讓小BB在導師有目的地誘導下,學習“我是誰”、“這是甚麼”,以及眼耳口鼻、身體四肢等基本認知,這是絕大部分由女傭及託兒所阿姨照顧的幼兒所未能學習到的啟蒙敎育。
在一歲至三歲的敎室中,較令人注目、數量較多的是一些拼合型敎具,例如紐扣、衣飾品、棉球、幾何拼板等。導師盧傑樺表示,這些用具主要通過感官、形狀、顏色、空間的練習,要求學生能完整地、獨立地完成每一項操作,以培養學生的記憶力、秩序性及空間感。
但每個小朋友的能力表現階段不同、進度不一,敎師將如何敎學?李英維表示,蒙氏敎學法其中一個重要的法則就是“因材施敎”。在敎室裡,敎師對新學生或新學具都要求先作示範,然後才可讓學生自己動手操作;敎師則從旁觀察每名學生的表現及能力進度,然後有針對性再引導。例如“夾棉球”的遊戲,會有學生不遵循敎師示範把彩色棉球逐一夾到圓格裡,他們或者會把棉球全倒出來再掃到格子裡,或用其他自創的方式完成。敎師將會在肯定其創意之餘,引導學生重新演繹敎師的示範動作;或改換其它材質的夾子,務求學生一定可以順利以夾子操作,並得到強化。
盧傑樺表示,在敎室裡很多這些看似簡單的操作中,其實包涵複雜的人體協調能力,幼兒必須眞正學會了適當階段應具備的能力,才能順利地發展下一階段的能力;否則過了六歲前的敏感期,回頭再學就會困難得多。譬如一個“未學爬已學走”的BB,如果跳過了四肢運動的爬行階段,那麼他長大後的肢體協調和動手能力將減弱或很差。蒙氏敎學法就是強調通過操作學習用具以激發腦部潛能,讓小朋友在吸收力最強的階段,得到全面的學習和能力開發。
創設幼兒熟悉的學習氛圍
在EMC的敎室裡,可看到很多與家居佈置相似的環境。負責人李英明表示,幼兒所接觸到的外部環境不多,生活經驗較少,家居佈置的敎室環境可以令幼兒有親切感,容易適應和投入學習。
另一個原因是“生活中也有學不完的素材”,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成人輕而易舉地完成的動作,對於孩子來說其實像在“變魔術”,並不了解其中過程和知識,更遑論具體地操作。蒙氏敎室就是要讓幼兒從生活中的穿衣打扮、收拾書包物品等過程中,學習條理性、邏輯性和秩序性,養成良好的品格修養。
李文娟 專題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