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一年問題浮現 調查私貪遇兩困難
廉署倡修訂私營領域防賄法
廉政公署昨日公佈《二○一○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報告在總結工作時特別指出,調查私營部門賄賂案件出現偵查手法、技術,以及法律障礙兩個困難,前者可借助偵查技術、設備及手段克服,惟在法律層面遇到的難題,不能用一般方法解決。《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制度》僅生效約一年,不少問題開始顯露,癥結在於制度建設。認為政府有必要更深入及全面反思,並尋求修法的社會共識。
私貪調查佔兩成七
廉署去年共處理七百八十六宗個案(包括收案六百八十一宗及○九年轉移的案件一百○五宗),共開立四百七十三個調查卷宗,其中刑事案件八十八宗,行政申訴三百八十五宗。與二○○九年的收案數字比較略為下降,主要原因是二○○九年為立法會選舉年,居民較多關注選舉活動是否符合法律規範及選舉廉潔等,故舉報及投訴個案較高。
反貪方面,廉署去年收到涉及刑事性質的舉報案件共三百八十九宗,其中九十三宗涉及私營部門賄賂。具條件處理的刑事舉報案有一百三十三宗,加上前年轉入的廿三個卷宗,去年共須處理刑事案件共一百五十六宗。去年開立的調查卷宗較二○○九年增加,主要是新增私營部門的賄賂案,八十八宗調查卷宗有廿四宗涉及私營部門賄賂。廉署已逐步推行“限時制”,爭取在法定期內完成調查,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截至去年底,共有卅九宗案件完成偵查,分別移送檢察院及歸檔處理。
行政申訴工務居首
行政申訴方面,廉署去年共處理六百三十二宗行政申訴,以公職制度、交通違例、違法工程、市政、勞資糾紛等為主,其中四百三十九宗已完成處理及存檔。行政申訴較○九年大幅增加,相信與去年發出多份針對行政機關的不當及違法行為的勸喻有關,居民了解廉署在監督行政機關違法作為或不作為方面能發揮一定作用。已處理的行政申訴中,涉及工程及工務部門的投訴居首位,經分析發現,主要原因是制度陳舊未能追上社會發展步伐、人力資源配置未能應付工作量的增加、處事欠靈活及管理水平未如理想、欠缺縱覽全局、謀求長治久安的視野及部署。
涉及刑事的舉報中,相當部分屬私營部門賄賂。廉署指出,調查私營部門賄賂出現偵查手法、技術,以及法律障礙兩個困難。前者可借助偵查技術、設備及手段克服,惟法律層面遇到的難題,不能用一般方法解決。私營部門賄賂行為涉及的金額一般比較高,受損不限於受害人的經濟利益,而是整個體系、投資環境及經營的誠信,認為即使私營部門賄賂的懲罰制度不應較一般犯罪嚴厲,最低限度亦應與其看齊。
必須保障營商公平
廉署建議,《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制度》雖僅生效約一年,但不少問題已開始顯露,癥結在於制度建設,適時完善法律制度可能是解決問題的唯一出路。預防私營賄賂能否取得預期效果,有必要更深入及全面反思。尤其是澳門已成為國際城市,保障投資及營商公平的法律必須與時俱進,否則即使投入更多的資源亦徒然。何時啟動修例程序仍需尋求社會共識。
此外,為落實第三屆特區政府強化廉政建設、打造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廉署去年五月起續推行第二階段的“廉潔管理計劃”,與所有政府部門、機構簽署為期兩年的“廉潔管理計劃——合作議定書”。目的是提高人員管理及部門運作的廉潔、公平、透明和高效,同時加強部門與廉署的合作,逐步落實政務公開原則,促進審批流程和準則的公平,從而進一步優化部門的廉潔管理,提升特區政府整體的施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