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澳門敎師進修之淺見
鬼 塚
對澳門敎師進修之淺見
本人從事敎育工作數年,每年也有參加敎靑局所規定的三十小時培訓。但在這三十小時的背後,敎師們獲得了甚麼?敎師有甚麼意見?容本人在此稍述淺見,望能起抛磚引玉之效,引發思考。
首先,這些培訓有甚麼類型呢?輔導學生、管理班級、壓力調適、外校參觀……等等,種類可謂五花百門,說得好聽是“多采多姿”,說得難聽卻是“欠缺系統”。今天來一個壓力調適工作坊,下星期一個班級經營講座。敢問一句,一個兩小時的班級經營講座作用有多大?試想一下,如果一間學校的理科班,敎師要求學生的數學程度和文科班相同的話,合理嗎?那還分甚麼班?
欠缺針對性,正是這些培訓課程的另一個問題。例如有兩個相同工作量的敎師,分別是新人及三年資歷的,試問哪一個的工作壓力比較大?壓力來源是否相同?同一個工作坊可以同時幫助到不同資歷的敎師嗎?為甚麼不能考慮細分一下,例如一個是針對新入行敎師的“新敎師之壓力”、一個是針對有三至五年資歷敎師的“敎師瓶頸與生涯”……等。當然,以上只是舉例,本人也是由新人成長為如今有數年資歷的敎師,深切明白期間面對的壓力確實不盡相同,如能具有針對性地幫助敎師,對穩定師資也不無幫助。
還有一個問題是敎靑局竟然沒有規定主任或以上層級的前輩們必須修讀有系統的管理課程。以“經驗豐富”作為理由是不成立的,如果經驗豐富就等同具有管理能力的話,我倒是覺得“經驗豐富的敎師就能敎得很好,所以有三年(只是假設)或以上資歷的敎師不需要修讀學位後師範課程了”還比較符合現實。誠然,這些前輩們經驗固然豐富,辦事方式也自有一套。但管理可是一門學問,否則為甚麼那麼多國內外公司的主管還要在中國的“孫子兵法”中學習管理方法?然而,敎靑局提供的管理類培訓課程(不是班級管理)可謂鳳毛麟角,更遑論針對行政管理的課程了。
蛇無頭固然不行,但如其雙目看不清楚,試問又有何區別?一間學校,必須由主任及更上層的人員帶領。只有管理得宜,學校才有希望變得更好。故此,望敎靑局就此方面作詳細考量。
另外,本人由於今年升為科組長,希望加強對學科的管理能力,故參加了某機構舉辦的管理課程,自覺獲益不少。在此建議敎靑局考慮設立“抵免”機制,如果敎師參加了與工作相關的課程,則可申請減少三十小時培訓的部分時間,旣可鼓勵敎師參加增値課程,又可減少參加沒有興趣或相關度不高的課程。
誠然,敎靑局在這些培訓課程中投放了大量資源。但如能多聽取最前線敎師的意見,並加以改善,則澳門敎育可望變得更好!
(請作者閱報後聯絡本版編輯,吿知眞實姓名,以便寄發薄酬。 編者)
鬼 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