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殘津免費護理法
年底前申請可追溯前兩年津貼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法案,該法案將於頒佈後翌日生效。法案訂定只有永久性居民中的殘疾人享有法案賦予的權利,合資格人士必須在法案生效後,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前申請津貼,才能追溯二○○九年和二○一○年兩年的殘疾津貼。
立法會第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引介該法案意見書時表示,委員會經分析認為,法案賦予被評定為殘疾人的本澳永久居民,可按不同殘疾程度,申領普通殘疾津貼和特別殘疾津貼;並可享受特區政府提供的免費衛生護理服務。委員會在討論過程中,曾對只有永久居民中的殘疾人才可享有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規定,與政府進行了深入的討論。
毋須資產審查
陳澤武表示,政府指出在本澳現行的長期性社會福利中,均要求權利人必須具備永久性居民身份。法案賦予殘疾人的權利,是殘疾人長期享有的一項社會給付的權利,且毋須接受任何資產審查,有必要規定只有殘疾人的永久居民,才可享有法案所賦予的權利,否則將對本澳現行的福利制度造成衝擊。
在法案追溯問題上,陳澤武表示,政府主要是為落實行政長官在二○○九年施政方針中所作的政治承諾;合資格的人士必須在法案生效後,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前申請津貼,才可追溯二○○九年和二○一○年兩年的殘疾津貼。至於如何證明和評估認定在追溯期間的殘疾狀況,考慮到證明的困難,政府將會寬鬆處理,即各種醫療機構、民間團體及教育機構等發出的有關殘疾狀況證明,將作為認定是否符合發放額外津貼的參考條件。
由於要取得追溯津貼必須在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前提出申請,但需要取經過殘疾評估後,才可提出申請,議員質疑政府能否為所有提出殘評申請的人士完成評估工作。社工局長容光耀表示,殘評制度行政法規自今年三月十一日生效,至今已近五個月,截至昨日為止,社工局共收到六千九百二十五份殘評申請,至今可以完成評估並符合發證的人士有一千二百八十四人,佔申請總數百分之十八點五,現距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有四個多月,社工局透過醫療機構如鏡湖醫院及仁伯爵綜合醫院協助殘評工作,亦透過與教青局合作進行評估工作。
殘評進度理想
容光耀表示,過去一段日子有關人員主要是熟習殘評的標準和方法,現在大致已掌握方法,近期完成評估的數字已在持續增加,每個月社工局都會與各承辦單位評估殘評的進度,有把握可以在年底前完成尚餘的五千多份評估申請。雖然今年內可能還有殘評的申請,但只要提出殘評申請,亦可即時提出殘津申請,對殘疾人士沒有影響。
法案獲立法會一致細則性通過,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在法案通過後表示,法案通過後,政府會按有關規定進一步協助殘疾人士融入社會,建立更鞏固的社會根基,政府亦會與社會各界合作,不斷努力做好協助殘疾人士的工作,並不斷完善和提升,令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