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儲制度明年建立
一千五百多億滾存分三筆管理近半不動用
【本報消息】《財政儲備制度》法案昨日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表決時獲議員一致通過,意味澳門明年起正式建立財政儲備制度,積穀防飢。屆時,特區政府會將歷年滾存的一千五百二十九億元分為三份,七百四十五億元撥作基本儲備,二百四十二億元為超額儲備,並一次過撥款五百四十二億元作為外匯儲備。法律規定,基本儲備數額不能少於當年開支撥款總額一點五倍,足夠維持特區年半開銷。
《財政儲備制度》將於短期內頒佈,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昨表示,財儲制度的建立有助公衆及議會更好監管政府財政資源管理,提升財政運用的透明度。
負責細則性分析法案的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在昨日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表示,法案的技術問題十分複雜,委員會曾六次向立法會主席申請延長細則性審議時間,整個審議時間共耗八個多月。
由於政府的立法取向是將管理財政儲備的目的與管理外匯儲備的目的分離,涉及金管局的資產負債表,及澳門特區官方外匯儲備水平,故立法會財經顧問深入研究外匯儲備的適當水平,同時金管局亦研究專有指標。最後政府確定從歷年財政結餘和儲備基金結餘中調撥五百四十二億元轉入澳門特區的外匯儲備。
承認人員開支大增
對於有議員指政府因增加公務員引起剛性支出增加,譚伯源指近年本澳經濟速度加快,居民對社會服務的訴求增大,故公共行政亦因應調整。他承認相關支出有較大增幅,但相信經過一段時間,行政管理規模會與需求相適應。財政部門會關注公共部門的支出增長,並會提醒有關部門檢討。
年前本澳經濟加速發展,連續多年出現巨額盈餘時,社會已要求政府制訂財政儲備制度。譚伯源表示,以特區政府過去財政盈餘狀況,如要預留一筆可保證澳門特區十八個月的財政開支(即法案建議基本儲備金額相當於政府當年開支撥款總額的一點五倍)較困難,特區政府出現逾千億的財政資產只是近兩、三年的事。經過數年財政盈餘積累,政府認為現在是適宜設立財政儲備制度的時機,故向立法會提出法案,以增加財政運用的透明度,讓居民及議會更好監管政府財政資源管理。
議員籲快訂預算法
他指出,通過制度中的諮詢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可讓公衆更好了解政府的財政情況,包括特區財產的管理及運用,讓公共財政資產的處理更有制度保證。
法案最後獲立法會大會一致通過。有議員認為政府盡快制訂《預算執行綱要法》,強化立法會的監管,確保公帑合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