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冀增建院舍解決雙重老化現象
智障者亟須住宿服務
【本報消息】家協會關於“住得其所”澳門智障人士住宿服務需求調查研究發現,超過半數受訪照顧者認為智障人士需要或非常需要住宿服務,近半家長認為智障人士需要護理式院舍,而九成多認為最理想的院舍住宿服務地點為本澳。且隨着其子女的智障程度愈嚴重,家長對護理式院舍的需求愈高。研究者在聚焦小組訪談中發現,家長集中要求政府切實履行承諾,推行長遠規劃、撥出資源興建院舍,以解決他們因年紀漸老再不能照顧智障子女的問題。
照顧者四成過50歲
“住得其所”澳門智障人士住宿服務需求調查研究採用多元檢驗研究方法,向智障人士的主要照顧者或家長用問卷方式進行量性調查訪談,同時又運用質性研究方式,與相關部門的官員、立法議員及復康事務委員會委員進行深度訪談,並邀民間機構管理者及專業人員、服務使用者及家長或照顧者進行聚焦小組座談。
調查研究成功訪問了四百七十四名智障人士的主要照顧者或家長,資料涉及四百八十四名智障人士。調查結果反映智障人士的照顧者以年齡四十至五十九歲的中年、中等偏低教育程度母親居多,其中年齡五十至五十九歲佔近三成九,更有六分之一受訪照顧者本身已屆高齡,他們的體能與心力日漸走下坡,其智障子女亦多已步入中年,研究者促正視這種照顧者及智障人士雙重老化的現象。
工作收入大部偏低
調查亦反映,受訪照顧者中有六成沒有全職工作,有全職工作者的收入以中等偏低居多,月薪在八千元或以下,低於全澳居民入息中位數的受訪照顧者佔全體在職照顧者的五成二。有兼職工作照顧者的收入則嚴重偏低,月薪平均數不足三千,由此反映不少受訪照顧者正從事低技術、低薪酬的工作,工作條件保障不高,間接影響了對智障人士的生活改善。
與此同時,調查亦發現受訪者家庭收入差異程度很大,超過四成受訪家庭收入介乎四千○一元至一萬元之間,而全家收入在一萬元以下的家庭佔全體的百分之五十六點七,家庭收入的標準差高達九千五百八十三元,反映受訪者家庭貧富頗為懸殊,反映不少人的生活因本澳經濟騰飛得以改善,但還有很多家庭仍面對着經濟拮据的困難。
健康困擾身心俱疲
調查反映,有超過八成照顧者因照顧工作備受健康問題困擾,如健康明顯轉差、出現情緒困擾,且年紀愈大問題愈多。令人擔憂的是,有超過五成照顧者出現兩種以上的身心健康問題,有超過兩成更出現三種或以上,可見照顧智障家人的工作令很多家長身心俱疲。且除了身心健康問題之外,照顧者亦普遍會面對諸如照顧其他患病家人、長時間工作、難以安排其他照顧者、與家人關係惡化及出現經濟困難等生活壓力。
因此,有超過半數照顧者認為智障人士需要或非常需要住宿服務,並期望政府推行長遠的復康規劃、撥資興建各種不同類型的院舍,助他們解決照顧智障子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