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十二法律一決議八法案
立會第二會期議員積極發言
【本報消息】立法會公佈第二立法會期活動報告指出,立法會第二會期舉行了三十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十二個法律及一個決議,並一般性審議及通過了八個法案。十五次設有議程前發言的全體會議有二十六位議員提出了二百多個議程前發言,平均每次會議有逾十五個議程前發言。十九位議員在第二會期共提出了四百多份書面質詢,即政府在該十個月內平均每天收到一點五份書面質詢。
每次約十五個發言
活動報告中指出,該會期共舉行了三十三次全體會議及一百○六次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十二個法律及一個決議,並一般性審議及通過了八個法案;另外,還通過了五項簡單議決案。在三十三次全體會議中,十二次有關引介及討論二○一一年施政報告,行政長官列席了其中兩次會議;此外,行政長官還分別於今年四月及八月列席了就政府施政及社會問題的答問大會。
另外十九次全體會議中,有四次是為了向政府提出口頭質詢,其餘十五次全體會議,主要是為法案及決議案進行一般性或細則性的討論和表決,或表決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該十五次會議中,部分由於議程安排非常緊密及大量的議程前發言,須於翌日繼續舉行會議。
在第二會期的全體會議上,共有二十六位議員(二十一位宣讀者及二十六位簽署人)提出了共二百二十九個議程前發言,較第一會期的一百九十七個議程前發言明顯增加,涉及的範圍包括政治、社會、經濟、文化、行政或其他涉及澳門特區公共利益的事項。由於施政報告、行政長官答問、口頭質詢召開的全體會議不設議程前發言,因此該二百多個議程前發言是在十五次大會上提出,平均每次大會有十五點二個議程前發言。
議員平均出席率高
書面質詢及口頭質詢方面,十九位議員在去年十月十六日至今年八月十五日的十個月中,對政府工作提出了共四百五十二份書面質詢,即平均每個月有四十多份書面質詢,平均每日有一點五份書面質詢。去年在八月十六日至十月十五日的休會期間,亦有十三位議員共提出了七十四份書面質詢。
口頭質詢方面,十一位議員於第二立法會期提出了二十七份口頭質詢,立法會為其中十八份口頭質詢舉行了四次全體會議,多位涉及質詢的事項的政府官員列席會議;餘下九份在今年七月提出的口頭質詢,將過渡至下一立法會期處理。
與第一立法會期相比,第二立法會期的全體會議次數減少了五次,主要是口頭質詢政府的會議次數減少有關。第一立法會期舉行了八場共四十七個口頭質詢全體會議。第二立法會期的三十三次全體會議中,議員的平均出席率為百分之九十四點五,略高於上一立法會期,顯示議員積極參與立法工作,絕大部分議員出席全體大會逾三十次,張立群、歐安利、陳美儀及馮志強出席次數低於三十次,分別是二十四次、二十七次、二十八次及二十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