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局細化新福利員工退休方案
孫家雄籲員工不要過激避免影響居民出行
勞工局就新福利員工退休及離職處理提出細化平衡方案,方案制訂了計算和提取年老退休金的方法,並就領取退休金年齡及年資徵集僱員意見。勞工局長孫家雄表示,爭取九月中旬完成勞資雙方意見收集並推出最終方案。他呼籲員工不要有過激的工業行動,避免影響巴士服務和居民出行。
就新福利巴士勞資雙方因年老退休和離職方面的爭議,勞工局表示經深入研究和參考世界各地有關的做法提出細化平衡方案,並於昨日上午十一時及晚上八時半在旅遊活動中心舉行員工意見徵集會。局長孫家雄、副局長陳景良、廳長雷文、處長李少芳、職務主管林佩馨主持,兩場會議有逾二百名員工出席。
可申領整份退休金
孫家雄在會上介紹定名為《僱員年老退休保障計劃》新方案內容,建議參照《勞動關係法》第七十條的方式計算年老退休金,即年資乘每日基本報酬,並就領取退休年齡及年資設定徵集僱員意見。方案建議僱員達某一歲數(不超過六十五歲)可申請退休而收取整份退休金;達到某一歲數因健康問題可提前申請退休而可收取整份退休金(建議上一項歲數的前五年);僱員達到某一工作年資可申請因年老退休而離職並收取整份退休金(建議廿五年至卅六年),僱員須提前多少天提出離職申請(建議三十日至九十日);符合規定的僱員每年可以有多少次機會提出離職申請(建議一次至四次),方案的實施日期建議二○一二年年中,勞工局就上述各項年齡、年資等設定徵集員工意見。
公積金制維持不變
另外,新福利已設立公積金制度,現時提出的新方案屬法律層面以外的福利制度,並優於現行《勞動關係法》的最低工作條件,因此新方案須由勞資雙方協訂,並按雙方協訂處理。勞資雙方已就公積金制度達成協議,公積金制度不屬現時勞資爭議的問題。須切實執行,公積金制度仍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