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曉晴:培養立法研究人才
經過兩個立法會期後,多位新議員都已掌握了立法會的工作方式和節奏,立法會是澳門的立法機關,其中又存有政治性,對於全無參政經驗、學院派的唐曉晴來說,過去兩年在立法會工作,除發揮法律學者的作用外,亦學會了對不同問題應作出的反應。
對於第二立法會期的工作,唐曉晴表示,這兩年立法會通過或正在討論的多個法案,包括社保、經屋、財儲、私框等,逐步建立了最基礎的社會制度,亦見澳門本身的立法體系正走向成熟。這幾年制訂的法律將澳門的法律發展推上新台階,雖然有意見認為新法律做得不夠好,這是各有各的看法,最重要是法律能回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至於不少法案在立法會討論時都經過大幅修改。唐曉晴指出,撰寫法律條文的技術應要不斷進步,法案在立法會討論時,除了因為技術問題、條文結構等方面要修改外,亦涉及議員的政治表態和政治考慮。不同界別議員各有政治意見,將不同意見和利益,與社會發展需要逐步磨合,才令法案需要較長時間討論,以及較大幅度的修改。
唐曉晴指出,澳門未建立社會評價體系,沒有專門人才可全面評價立法會及政府,亦由於沒有培養立法研究人才,令立法研究的功能未能在立法過程中發揮出來。缺乏此類人才,令法律在制訂過程中出現爭拗時,未能有客觀的分析和評論作參考。因此必須考慮培養這方面的專門人才,創造環境令社會及法律進入正軌。
對於各類法律人才的培訓,唐曉晴指出,培訓法律人才並非簡單可解決的問題,其中涉及許多方面,尤其澳門還有雙語的問題,令法律人才的培養更見複雜。培養法律人才要經過研究,分析法律人才培養過程出現的問題及原因,尋求能平衡各方面因素的解決方案。
唐曉晴還表示,政府的立法規劃應慎重考慮,不同法律之間會互相關連,當有數項法律同時修改時,要注意各項法律先後完成的次序,因為有些法律必須與其他法律配合才可以執行。所以政府必須要安排好法律推出的先後順序,確保法律在各方面均可接軌。
唐曉晴認為,在立法會內,立法與政治的關係要釐清,法律有其正當性,議員亦可以表達市民的意見,在討論過程中需要磨合,不能犧牲任何方面市民的基本權利。目前立法會的顧問團隊很有水平,亦令立法會完成的法律有質量保障,相信澳門的立法工作會逐步成長和發展。作為澳門的法律學者亦會盡力做好工作,希望能令澳門的立法工作走向成熟,回應社會發展需求。
本報記者 郭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