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沿線逾百敏感受體千七點測試
噪音緩解符環評標準
【本報消息】運建辦昨日公佈輕軌系統第一期及輕軌車廠工程項目綜合環境評估資料,其中在輕軌沿線選取了逾一百個敏感噪音受體、一千七百個測試點,認為祇要採用建議的噪音緩解措施,受測敏感受體任何時段受到的噪音水平,均符合香港環評規定的噪音標準。報告還評估空氣、水質量、景觀及視覺、文化遺產、廢物處理、生態及光污染方面,就施工、運作及其他活動可能對環境的影響,並提出緩解措施,以符合澳門相關法例指引和香港環評的相關要求。
輕軌環評資料公佈
昨日公佈的“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綜合環境評估資料”由偉信顧問集團有限公司撰寫,參照了澳門現行的工程相關法令或指引,以及現行於內地及香港相關指引及標準,其中噪音評估是參照香港《噪音管制條例》及有關的技術備忘錄,並根據《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的噪音敏感受體,如醫院、學校等所處的位置,訂立可接受的建築噪音水平。並在輕軌沿線選取了逾一百個敏感噪音受體、距建築物外牆一米的距離選取一千七百個測試點,擷取相關數據作評估分析。結果顯示:
建築階段,若於施工階段採取研究報告所建議的標準噪音緩解措施,包括建築時使用低噪音機動設備、臨時隔音屏障、隔音墊、消音器、隔音罩,以及適當地限制同時操作的機動設備數量等,建築噪音可控制在《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所訂可接受的水平;營運階段,於深夜時段減低輕軌車速、減少輕軌服務班次、採用隔音屏障、全密封式及半密封式隔音罩等,報告預計在任何時段下,所有具代表性噪音敏感受體受到的輕軌噪音水平將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所訂的噪音標準。
嚴格執行消音措施
其中備受關注的關閘、黑沙環、外港及外港填海區,在採用了噪音緩解措施下,深夜時段的噪音分別為67.5分貝、68.2分貝、69.1分貝和68.3分貝,日間和黃昏的每三十分鐘的最高值平均噪音,由53至62分貝不等(相當於正常對話、看電視或巴士內的噪音水平),遠低於85分貝(繁忙的交通環境)的限制水平(詳見附表),其他各區情況相若。
施工期間由於部分的噪音敏感受體鄰近輕軌系統工程範圍,採用建議的緩解措施下,有小部分噪音感應強的單位仍可能超過可接受建築噪音水平,均約為5-6分貝。開展進一步的緩解措施,如良好工地運作及適當的工程安排,避免在學校考試期間進行高噪音工作,亦可有效地減低建築噪音的影響。由於機動設備運作頻率一般較環境評估研究時為少,因此施工時的噪音會稍低於環評結論。報告要求承建商嚴格執行各項建議的消音措施,在施工階段進行環境監察及審核,建立有效的投訴溝通渠道,以確保建築噪音的影響減至最低。
報告建議於輕軌啟用後的首年由獨立單位進行輕軌噪音監察,以核實噪音緩解措施的成效。研究亦評估了輕軌列車經過文化中心時對它的震動影響。由於輕軌系統採用低震動的膠輪系統、高架軌道及混凝土導引結構,因此預計輕軌系統所引致的震動影響將會非常輕微。
(相關新聞刊B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