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管仲裁中心收逾30宗查詢
【本報消息】房屋局長譚光民表示,樓宇管理仲裁中心六月七日運作至今,共接逾三十宗查詢和要求協助。另外,“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已進入立法階段,法律通過後有助確保物業管理公司及管理人員的質素,推動樓宇管理專業化。
譚光民昨在公開場合表示,樓宇管理仲裁中心至今接獲小業主逾三十宗查詢及要求協助,但未有接獲書面跟進要求。大部分涉及共同部分爭議、業主大會舉行程序及決議有效性、共同儲備基金、滲漏水和其他問題。仲裁中心除提供意見外,並主動協調雙方爭議達成聲請仲裁協議,以便選擇調解或仲裁解決。中心委員會舉行多次會議,將管理範圍更加具體化,不久可總結出具體結論。
“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已進入立法階段。法律通過後賦予房屋局審查物業管理公司及管理人員的資格及發牌,確保物業管理公司及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及質素,除保障消費者權益外,亦可逐步推動樓宇管理業專業化發展。
對於審批業主會成立的條件,該局與法改部門溝通,並與法律專家商討,反映成立業主委員會時要注意事項,相信法改部門研究時,將會考慮成立業主委員會需具備哪些必要條件能更有效管理樓宇,下半年將諮詢社會意見。
對於國際中心受爆炸影響的小業主,房屋局於上月廿九日與工務局、衛生局及民署,在團體協助下與管理公司、個別業主會面,管理公司承諾盡快解決及處理第三層地庫積水及衛生問題。房屋局亦與管理公司及小業主溝通,表達協助盡快成立業主委員會,並推介各個樓宇管理資助計劃,讓小業主快速處理樓宇問題,該局亦會特事特辦審批資助。
另外,工務局待管理公司處理後,將檢測該大廈的排水系統,調查積水原因,協助解決存在多年的積水問題。衛生局代表亦在會議中表示,將會加強檢查大廈的衛生情況,加強消毒及滅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