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倡社屋申請恆常化
【本報消息】街總負責人姚鴻明等一行日前拜訪房屋局,促請政府開放社屋申請及訂定社屋輪候家團“上樓”時間表,保障沒有物業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權益。更希望政府將開放社屋申請逐漸恆常化,讓有需要家庭可隨時申請“上樓”,建立家庭住屋保障制。
街總理事長姚鴻明、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吳小麗、副秘書長鄭敏敏、社服辦副總幹事劉詠詩、房屋關注組召集人兼公屋委員會委員梁桂萍、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棣華等一行拜訪房屋局,獲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等熱情接待。
吳小麗表示,樓價居高不下,租金持續升高,大部分租戶仍處於“置業難、租屋苦”的困境,或因家庭變故,加上通脹持續、百物騰貴,承受巨大的生活壓力,若要支付高昂租金,生活質量必大打折扣,所以生活有困難的家庭都希望能加快獲安置入住社屋。雖然社會需求日漸增大,但政府繼○九年社屋公開競投後,至今已兩年沒有再重開社屋申請,促請政府首先考慮重開社屋申請,並將申請恆常化。建議先從半年定期到三個月定期,再逐步到隨時都可以申請,滿足社會需求,這亦是建立家庭住屋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有利政府掌握社屋實際需求,並做好下一步發展規劃。
姚鴻明強調,社屋是政府一項福利措施,保障對象是低收入或有特殊困難的弱勢家庭,政府有責任為他們解決困難,因此社屋的保障性功能作用不應斷斷續續。建議政府加緊落實萬九公屋,確保時間、質量和數量順利達標,並加快安排合資格輪候家團“上樓”,因這是考驗政府施政能力、取信於民的硬性指標。
姚鴻明亦促政府設定社屋輪候家團“上樓”時間表,如三年內安排合資格家庭“上樓”,讓居民有明確的安置希望,不是整天處於“排隊等候”的憂慮中。同時建議把現行的住屋租金津貼制度化,讓三年內未能“上樓”的合資格家庭享有租金津貼福利,建立完善的家庭住屋保障制度,讓低收入的弱勢家庭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郭惠嫻等回應表示,政府明白低收入家庭的住屋訴求,會全力解決他們住屋所需,亦會認真考慮街總上述意見和建議,綜合評估和檢討現行社屋輪候安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