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審法院四法官宣誓就職
岑浩輝冀改善設施增輔助人員
【本報消息】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本月五日在第卅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頒佈第六○/二○一一號行政命令,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盛銳敏、陳志榮、姚穎珊及沈黎出任第一審法院法官,四人於昨日宣誓就職。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表示,引進新法官可紓緩審理案件壓力,並希望法院人手及辦公設施能得到改善,為設立家庭及兒童法庭創造條件。
就職典禮昨日正午十二時假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舉行,四名新任法官在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監誓下宣誓就職。行政長官崔世安、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唐曉峰等出席見證。
憂無地方開庭
岑浩輝在就職儀式後表示,初級法院運作近年已有改善,目前八成的重要案件可於半年內排期,一般刑事案件排期則不會超過一年。引進新法官可紓緩審理案件的壓力,特別是涉及家庭或兒童等民事案件。由於司法輔助人員及辦公設施不足,岑浩輝直言“擺法庭的地方都冇”,故未有條件設立家庭及兒童法庭,同時目前有十二人正接受法官培訓,擔心兩年後沒有地方開庭審案。
按工作安排,盛銳敏任行政法院法官,陳志榮任獨任庭法官,姚穎珊與沈黎任刑事起訴法庭法官。連同四位新法官,本澳三級法院現有法官四十人(包括廉政專員馮文莊)。其中,第一審法院法官廿八人,按法定編制該審級法官還有多達十四個空缺未填補。
另外,對於有意見認為,本澳部分司法人員過於年輕,易受政治壓力影響。岑浩輝表示,本澳司法獨立,獲世界多國認同,當中包括歐盟國家,認為有關意見只屬個別人士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