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師要落到實處
我們現在常常說要尊敬敎師,但尊敬敎師並不是空話一句,尊師要落到實處。
尊師要怎樣才落到實處?我想,首先要肯定敎師在敎育學生時所創造的勞動價値,給予他們較公平、合理的專業待遇。過去,澳門經濟困難,前澳葡政府漠視華人敎育,但本澳不少有識之士,為了澳門的敎育事業,不嫌待遇低,寧願生活苦,也堅守敎育崗位,敬業樂業。他們這種奉獻精神,是令人欽佩的;也値得今天的澳門敎育工作者學習、繼承和發揚。然而,今天澳門的經濟好轉了;澳門已回歸祖國,成為特別行政區了;我們就不能只要求敎師講奉獻,而不硏究一下如何給予敎師較公平、合理的專業待遇。
那麼,怎樣才是敎師較公平、合理的專業待遇呢?這一方面其實也不容易界定。就以私校敎師來說,是否應和公校敎師的待遇一致呢?有人會說,公校敎師是公務員,私校敎師不是,因此兩者待遇不能相同。這個說法是錯誤的。以香港為例,早在回歸前,香港津貼學校敎師的薪酬就和官立學校敎師一樣。根據我國制定的敎育法,就規定敎師的待遇不能低於相當級別的公務員待遇;現在,我國有些地方已實行敎師的待遇高於相當級別的公務員待遇了。這才眞正是尊師的表現。
當然,目前澳門主客觀條件不成熟,我相信,澳門廣大敎師也不會寄望能立刻實現這一理想。但是,特區政府是否應訂規劃,讓公校和私校敎師的待遇逐步縮窄,以至最終消除差別呢!
另外,根據《私校敎師框架》(草案)規定,學校百分之七十的收入應用作敎職員工的薪津。但這百分之七十如何分配?如讓各校自行決定,就會產生混亂的現象。特區政府是否可以定一個敎職員工待遇的最低標準以供參考?有人會說,這會是最低工資。其實這和最低工資不同。政府外判的保安、清潔工作,不也有一個工資標準嗎?在本澳學校來說,這個最低標準可先在接受津貼的“入網”學校實施。
此外,對資深及退休的敎師來說,政府還有許多工作可做。現在,敎齡滿二十年的敎師,政府除了發一奬狀和代購敎師節餐券外,其它的就甚麼都沒有了。這是眞的尊師嗎?這只是走過場。本澳一些學校在尊敬敎職員工方面是做得不錯的。如筆者的母校蔡高中學,敎職員工每工作滿十年就有服務奬;然後每增加五年都再發一次。例如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也做得不錯,筆者記得澳門日報董事長李成俊就曾獲服務五十年的奬勵。這些措施,特區政府是否可以效法?
至於退休的資深敎師,他們連到敎育資源中心的資格都沒有,這算是尊師嗎?雖然後來經過澳門中華敎育會爭取,獲敎靑局答允發十張證放在敎育會,讓上述這些敎師需要到敎育資源中心時領取,用畢再交回敎育會。但有多少人會願意這麼麻煩去領證、還證呢?這些退休的資深敎師想獲得的應是一點應有的權益和一分尊重,而不是賜予。相反,我國政府對退休敎師是非常關心的,各地敎育部門均有專門機構去做好關心退休敎師的工作。對本澳目前不能要求這麼高;但政府在關心和尊重資深及退休敎師方面是否要多做些工作呢?
有人提出可由澳門中華敎育會牽頭,成立基金,解決一些因早已退休而無法享受目前福利的敎師的福利問題。筆者認為這應是政府行為。特區政府可在“澳門敎育發展基金”方面解決這問題。因為,只有讓澳門敎育工作者看到較好的晩景,才會更加樂意堅守崗位,才有利於敎育發展。
胡培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