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傳媒拍攝反映個別人員理解法律存偏差
治安警稱吸取經驗改善
【本報消息】治安警昨日續為日前有傳媒在公共地方拍攝遭警員阻止事件“解畫”,表示事件反映個別警員理解法律及工作指引存在偏差或不深入,屬個別事件。若具體調查結果證實有警員處理不當,會適時處理。有傳媒質疑警方“個別事件”說法,希望警方日後能認真改善。
治安警察局昨日下午在例會上再次回應傳媒被警員阻止在街上拍攝事件。發言人表示,該局十分關注事件,已展開調查。為提升警員的專業水平,除透過日常列隊或工作會議向前線人員傳達依法及規範執法的訊息外,近年亦不斷為各級人員開辦課程,當中包括兩年前在再培訓課程中加入與傳媒及公共關係相關的專題講座。該局將檢討現行培訓,適時補充可能存在的不足之處。
治安警重申,向來尊重傳媒工作及新聞自由,致力維護法律賦予居民的基本權利。歡迎傳媒繼續發揮輿論監督力量,亦將從事件中吸取經驗,改善工作。
被問及警方會否追究傳媒上載相片至互聯網?事件中警員行為是否失當?治安警發言人稱,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相信屬個別事件。事件反映個別警員理解法律和工作指引存在偏差或不深入。若證實有警員處理不當,會適時處理及補充。
關於新聞局取消向傳媒發記者證問題。發言人證實,警方已由上至下級傳達此訊息。警隊有四千多人,編制大,相信個別警員未能正確接收信息或理解不深入,致影響傳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