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效能 減省成本 便民投考
中央招聘確保“三公”
【本報消息】自從政府立法訂定實施中央招聘以來,公務員團體提出不少意見。行政暨公職局長朱偉幹表示,政府在深入探討澳門公職制度在入職開考方面的不足及困難,考慮了澳門特區獨特的法律體制,以及平衡在研究和諮詢過程中的各種矛盾,才提出設立入職中央開考的建議方案。
舊開考制不合時宜
朱偉幹表示,基於由《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的開考制度已實施超過廿一年,實踐證明該制度已未能回應公共行政的持續發展及公務人員的普遍訴求,在深入探討澳門公職制度在入職開考方面的不足及困難,分析各地政府的入職開考方式,考慮了澳門特區獨特的法律體制,以及平衡在研究和諮詢過程中的各種矛盾,政府才提出設立入職中央開考的建議方案。方案的重點是確保公務人員入職制度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禁私相授受,提升政府效能,減省行政成本和方便市民投考。
該法規是《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律的補充性法規,朱偉幹表示,公職局於二○○六年曾委託中山大學以訪談和問卷調查的方式,收集政府部門和公務人員對入職中央開考機制的意見和建議。政府亦曾於二○○六年二月九日至三月十五日,以及二○○六年九月廿八日至十一月十三日,舉行了兩輪《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公開諮詢,其中就招聘制度諮詢了包括政府部門、公務人員及公務員團體,共收集了七十項不同的意見。
完善典委迴避機制
由於中央招聘工作由行政暨公職局負責,坊間亦質疑公職局及相關人員的迴避制度問題,朱偉幹表示,行政當局在舊開考制度已對典試委員會成員的迴避作出相應規定。為了進一步完善有關迴避機制,在中央招聘行政法規內,訂明組成典試委員會時,除了規定應考人與典試委員會任一成員如有任何直系血親、姻親或旁系血親關係,必須被替補外,還增加“婚姻或事實婚關係”作為必須被替補的原因。
成績存兩年減重考
有關中央招聘成績保留兩年會阻礙政府每年吸納優秀人才的意見,朱偉幹表示,鑑於中央開考程序一般需時七至八個月才能完成。預計每次均會有不少人報考,且訂定多種甄選方法,各種甄選方法均設有不同的考試階段,每一階段均可具淘汰性質,如能通過全部考試並列入最後名單的人員,都應是被評為具有合適擔任某一職務水平。所以中央開考的最後成績名單由公佈日起計兩年內有效,是符合實際情況,亦減低重複開考所耗用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