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法草案今年諮詢
都市建築制度爭取年底前立法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表示,粵港澳三地由於法律法規不同,參與區域合作的同時又要各自做好自身的規劃。本澳《城市規劃法》諮詢文本起草工作已接近尾聲,希望在今年內能推出草案向公衆諮詢,同時在今年爭取將《都市建築法律制度》進入立法程序。
黃振東昨日下午出席“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公衆論壇,在接受訪問時表示,粵港澳區域發展涉及到區域內所有成員的共同參與問題。但三地各自有不同的法律法規,在參與區域合作的同時,又要各自做好自身的規劃,以達到最終合作目的。現階段三地在水資源、空氣監測、環保生態、低碳發展、文化民生以及空間組織的利用等領域上已做了不少前期工作,希望將大珠三角打造成宜居、宜業、宜遊的區域,幫助區域內居民共同提升生活素質。
雖然本澳與內地在制度上各有不同,但區域發展涉及共同合作,必須三地參與。他表示,三地的區域規劃亦可能有不同的原則,現時本澳的環保諮詢涉及水資源與空氣監測等問題,正由環境保護局統籌協調,在具體規劃出台後,在區域合作框架下可望加快推進。
本澳的規劃工作涉及各種法律法規的制訂,現時《城市規劃法》諮詢文本起草工作已接近尾聲,按工作計劃,希望今年內推出草案向公衆諮詢,《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前稱《都市建築總章程》),亦希望在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另外《土地法》的修定文本草案已進入一定程序,送交行政會討論後,明年有機會送交立法會審議。其他一系列有關城市發展、文物保護等各項法律的草擬及立法工作亦加緊進行中。
黃振東強調,《城市規劃法》草案的構思是希望逐步令本澳城市規劃走向制度化,就本澳城市規劃的體系、主要內容、編製方式、公衆參與、公衆意見的處理,以至城市規劃委員的組成及運作,提供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