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顯輝:重整舊區有立法規劃
房屋政策近年備受社會關注。經屋法通過後,解決了市民因入息所限未能在私樓市場置業的問題。現正在立法會討論的舊區重整法案,則可以改善居於殘破高齡樓宇居民的生活環境,從而提升生活素質。不過,該法案即使獲立法會通過,還需要其他法規配合才能落實執行。立法議員黃顯輝指出,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討論該法案時,政府已草擬配套法規,可見當局有整套立法規劃。
黃顯輝身兼舊區重整法律制度工作小組召集人,一直參與政府制訂舊區重整法案的工作,並與其他委員一起提出許多意見。黃顯輝指出,舊區重整法案將來如獲立法會通過,執行時仍要取決配套法規。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討論法案時,政府曾將配套法規的草案文本交委員會諮詢意見,可見政府重整舊區有一套立法規劃。
黃顯輝指出,舊區重整法案主要是財產權及界定公共利益。按基本法規定,財產權屬於基本權利,只有基於重大公共利益,行政當局才能徵用或徵收樓宇,但必須給予業權人全部合法賠償。重建後,除了公共街道、社會設施外,還有商品房出售,政府須解釋有關工作,以及在怎樣的公共利益下,私有財產權須讓步,以及私有財產權在舊區重建過程中,如何得到充分保障。若有爭議,透過仲裁還是一般訴訟解決等,均要深入討論,亦要政府代表到立法會向第二常設委員會解釋。
黃顯輝指出,過去一個會期,立法會議員及法律顧問團均努力做好各項立法工作。雖然有意見指法案經立法會討論後往往有很大修改,但從積極層面看,只有政府持開放態度,實事求是與議員討論法案,接納議員的意見才會修改法案。
政府草擬法案過程中,一般會諮詢相關界別或團體的意見,立法議員來自不同界別,可從其他角度審視法案,提出的意見亦會較貼近社會實況。政府接納議員意見修改法案,只是提高法案的可操作性,以及更好地回應社會需要,所以大幅修改法案不一定是壞事。
立法會新會期快將展開,黃顯輝表示,房屋政策、房價、交通及物價是近年社會關注的問題,議員有責任監督政府做好各項有利民生的工作。經屋法雖然已經實施,但並非工作便告一段落,議員責無旁貸要繼續關注落實和執行經屋計劃,確保幫助有需要的市民解決住屋問題,又不會衝擊已持有物業的市民。
黃顯輝指出,制訂法例時若未能預見社會發展,很快便需要修訂,這是缺乏前瞻性。但任何新法例實施一至兩年後理應檢討,同時要向市民公開執行法例的各種數據,如因為法例未完善造成執法漏洞,亦要向社會公開,讓立法會及市民了解箇中情況,避免誤解政府修訂法律的目的。
本報記者 蔡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