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雲強調司機只能在澳駕駛無權工作
特別駕照研修例設限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長汪雲表示,當局仍在搜集本澳運輸業界及僱用有特別駕駛執照人士的商業機構對有關特別駕照法例的修訂意見,目前普遍認為持有特別駕照的內地司機可將貨物、旅客運載至本澳指定地點,但對於其中應附設的限制條件仍在商討中。
汪雲稱,特別駕駛執照的法例為便利內地物資運輸澳門和旅遊客運安排而設,須強調持有人只是具有駕駛資格。由於法例推出已逾二十年,當局正諮詢本地運輸團體,及持有特別駕照的中資企業對修訂文本的意見。但兩者意見存在較大出入,局方希望在維持兩地物資運輸、旅遊客運通暢,並保障本地駕駛者的就業和收入的前提下,協調兩者分歧。
汪雲重申,持有特別駕駛執照人士只有在澳門的駕駛資格,沒有在澳門工作的權利,因此在新修例中將提出限制規管方法。現時業界普遍認為持特別駕照的內地司機可將貨物、遊客運載至某些地點,且認同必須為其工作附加限制條件,具體操作模式尚在商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