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識和方法
黃逸恆
共識和方法
回歸以來,社會變化急遽,不少新的社會議題深刻地影響及改變了本澳居民的價値和態度;與此同時,全球化的程度加深,正對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極大的改變,資訊的傳播速度及技術的更新,加速了大量技能、行業甚至產業的老化與消亡。在這樣的背景前提下,我們必須檢視目前培養人才的模式,同時,“人才”的定義亦應重新調整。
改進人才培養模式、調整人才定義,對於學校敎育而言,涉及改進學校課程的各個環節,如何選義案部、考辭就班地實現於各環節中,首要同仁們一起築構與建立一套“共識”(Consensus)和“方法”(Approach)。
共識早已形成 回歸以來,敎育行政當局先後展開一系列與敎改相關的法律法規諮詢與立法工作,同時,透過主辦或協助學校開展不同類型的講座、工作坊、課程等專業發展活動,大大加強了敎育同仁一起參與築構共識的主動性;與此同時,包括中國內地、台灣、香港等鄰近地區,近十年來致力推進敎育改革與課程發展的步伐,本澳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或同步推動,卻因為我們的課程、敎材,甚至敎學、評核模式都很大程度地參照鄰地。因此,鄰地的課改步伐早已以間接的形式,深刻地改變着我們的敎育觀、課程觀與敎學觀。職是之故,一些“共識”其實早已形成。
每個孩子都能全面發展、盡展潛能 《世界人權宣言》指出,每個人都有受敎育的權利,無論其國籍、種族、社經背景等方面,皆不應存在任何歧視。因此,我們都會認同只要能提供足夠機會與協助,每個孩子皆可造就;學生能全面(Holistic)發展的意思,就是我們應提供全面而均衡的學習機會,依據不同學習階段的年齡特徵,讓學生在基礎敎育階段均能涉獵不同領域的基礎知識,並從中掌握一些對其終身發展有助益的能力與素養,從而成為一個厚德盡善、熱愛學習的“全人”。
誠如肯·羅賓森爵士在專著《讓天賦自由》中所述:“整個社會就像一個交響樂團,每位團員都有一種擅長的樂器,只要大家都選對位置,將能造就一首渾然天成的樂章。”
要讓澳門社會這首樂章能渾然天成,我們都認同不能忽略學生的個性與潛能(Potential)的發展。學校敎育,應該在發展學生的共通能力以外,亦要給予學生多樣的、豐富的機會,讓有潛能的學生可以自由地發展個性特長,提升學生某一方面的專長之外,同時培養興趣與愛好,使大家都能最終在樂團裡選對位置,共譜和諧樂章。(一)
黃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