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文消息
陳偉智質詢助癲癇症病患
△「癲癇病,即俗稱的「發羊弔」,為一種常見的腦神經系統疾病。據統計,我國每二百個人之中就有一個患上癲癇病。如果按澳門現時人口作粗略估算,本澳的癲癇病患者大約為二千五百名。癲癇症的發作形式多樣,如突然跌倒全身僵硬、或是突然全身肌肉放鬆倒下不醒人事、或是四肢突然抽搐維持一段時間,發作時患者可能保持清醒又或會陷於昏迷。
癲癇病的患者無論是外觀、智力、體格都與常人無異,但其發作時的症狀卻比許多其他疾病嚴重。個別人士由於對癲癇病缺乏正確認識,因此對癲癇病患者容易產生偏見和歧視,這對患者及其家屬造成極大的精神負擔和心理壓力,亦嚴重影響病患者的正常社交和就業。
很多癲癇病患者苦訴希望自力更生過一般人的生活,可是只要患者在試用期間病發,大多僱主均不願意為癲癇病患者負擔額外的風險和工作上的不便而將患者辭退。
現時,澳門社會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社團,遍及老人、家庭、幼兒、青少年、婦女、殘疾等各方各面,唯獨未有關注癲癇病人的相關團體,為癲癇病患者的權益和苦況發聲。現時政府關注弱勢社群的有關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對於癲癇病患者的社會關懷存在嚴重不足。
據悉,部分癲癇病患者因無法就業賺取收入維持生計,被迫依靠低微的經濟援助過活。同時由於有關法律法規的真空,癲癇病患者即使遇到了經濟上的困難或情緒上的危機到有關部門求助,都被視為正常人一般看待,並無給予特別的處理和協助,使癲癇病患者感到自己在社會上處於「高不成、低不就」的境地。既不能如同一般人正常就業、擁有一般人的社交生活,又不能如同其他長期病患者和殘疾人士,得到同樣的接納與關顧,成為被忽視的夾心人。有癲癇病患者甚至向本人議員辦事處的助理表示:「寧願斬掉自己手腳成為殘疾人獲得社會關注。」
為此,提出以下質詢:
一、癲癇病的患者無論是外觀、智力、體格都與常人無異,患者發作時只要經旁人適當的協助,在一段短時間後便會恢復正常。可是現時社會對於癲癇病患者的認識和接納都存在不足,致使其在就業和社交方面都出現嚴重困難,政府在這方面會否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加深社會人士對癲癇病的認知,讓廣大市民及僱主更加了解和接納癲癇病患者?
二、癲癇病患者在融入社會時,需要比常人面對更多的困難,但由於現時的法律政策對癲癇病患者存在不足,導致癲癇病患者往往「高不成、低不就」,不能擁有正常人一樣的就業機會與社交圈子,又不如其他弱勢社群得到社會重視。政府會否就此對有關援助弱勢社群的法律法規作出檢討,將癲癇病患者明確列入有關援助範圍,使癲癇病患者獲得如同其他弱勢社群同等的關顧?
三、癲癇病患者最需要的,是社會的接納和一份能自力更生的工作,政府會否考慮除了現時為領取經濟援助人士而設的社區就業輔助計劃和積極人生計劃等短期計劃外,更進一步為癲癇病患者在公共部門或私人機構中,安排長期服務的工作機會,使癲癇病患者能得到自力更生和逐步融入社會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