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致殘 僱主消失 索償無門
黑工萌死念投書控訴
【本報消息】隨着近年本澳經濟起飛,建築業興旺,明知違法,仍有不少人鋌而走險來澳當廉價黑工,簡力爭正是其中一員。○八年,正值本澳大興土木時期,來自廣東台山的簡某經同鄉介紹來澳當黑市勞工,詎料開工數天,不慎由地盤高處墮下,“搵銀夢”變“傷殘過下半生”。事隔三年,由於聘用簡某的僱主“人間消失”,至今索償無門。
八樓墮下失工作力
簡某投函本報,聲稱現年五十歲,廣東台山人,○八年十一月四日持內地護照到澳門某大博企第五、六期工程當黑工。開工兩天後,不慎由地盤八樓墜落,幸得工地管理員召救護車將之送往山頂醫院搶救,免於一死。但簡某傷勢嚴重,右眼眼骨碎裂、右臉骨碎裂、口部嚴重破爛、牙齒全數脫落,腦部、頭部、四肢亦受創,至今殘廢,完全失去工作能力。
出事後,簡某黑工身份被揭,出院後旋即被遣返內地,並未得到任何工傷賠償。“雖然我是黑工,但在地盤工作時出事,應屬工傷,黑工都是人,工程承建商一分錢都沒有賠償給我。”失去工作能力的簡某,上有母親、下有子女,僅靠妻子每月數百元收入,艱難度日。家庭經濟支柱倒下,簡某多次萌生自殺念頭。
簡某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聘用他的僱主姓洪,香港人。出事後有人曾約簡某的親友到珠海商量賠償事宜,但洪某始終未有現身,至此再未能聯絡上。賠償一事至今未解決,由於洪某突然“銷聲匿跡”,即使追訴到法院,亦無可奈何。
工聯副理事長、權益工作部主任李靜儀表示,僱主聘用黑工首先已觸犯法律,由聘用黑工引伸的問題,僱主亦不能開脫。若黑工能證實到僱主,根據法律,僱主在勞動關係中產生的債權或賠償問題都負有直接關係。
層層分判僱傭不清
類似簡某的情況只是冰山一角,起碼簡某清楚僱主身份,只是有人逃之夭夭。李靜儀指出,現時很多外地人來澳開公司,一旦出事即“着草”,工人基本上難以追討欠薪,更多的情況可能連僱主身份亦不能確定。正因為現時建造業層層分判的管理方式,僱主僱員關係不明晰,即使地盤內發現有黑工,亦難查僱主處罰,何況黑工出現工傷或追討欠薪時,更難查出僱主誰屬,嚴重損害勞動者的權益。現時黑工問題已不是單純“搶不搶本地人飯碗”的問題,更可能牽扯諸多情況。
李靜儀認為,“整個建築業的管理上,一係就唔好分判,有分判就應好好管理,總承建商應負責任。”建議人資辦收到欠薪投訴後,應該削減有關公司的外僱名額,甚至不再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