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男假結婚遭刑拘
助內地女子來澳定居收報酬
澳男假結婚遭刑拘
【本報消息】本澳男子李X強先後三次與內地女子假結婚,幫助對方到澳門定居,從中牟利。近日與江門女子韋某假結婚,辦理出境簽證時被識破,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首次假結婚為開飯
李X強,五十三歲,祖籍中山石岐。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偷渡來澳,成為澳門永久性居民。李X強之前兩次假結婚,成功協助兩任“妻子”申請單程證來澳定居。
江門警方透露,李X強二○○五年在拱北某茶樓吃飯時,認識年約三十歲的女侍應黃X淑。黃X淑因想來澳定居工作,向李X強提出透過登記結婚,幫助其申請來澳,承諾每天請李X強到該茶樓吃飯。
李X強沒有經濟來源,兩人一拍即合,並於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辦理結婚登記。黃X淑定居澳門後,兩人隨即離婚,再也沒有來往。李X強由此想到此不失為生財之道,同年十二月結識中山女子梁某,當月兩人便在中山登記結婚,梁某成功申請赴澳定居,李X強收取對方數萬元酬勞。
辦出境簽證被抓
今年八月,韋某在本澳認識李X強,李X強多次詢問韋某有否興趣透過假結婚到澳門定居。並強調澳門福利好、薪酬高,條件是韋某須支付五萬元。在李X強遊說下,韋某經討價還價,雙方確認以三萬元報酬成交,並商定辦好手續後再付錢。
韋某與丈夫高某辦理離婚手續後,九月十五日與李X強到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隨後申請單程證來澳。在辦理簽證時,江門警方發現李X強已婚,原來李X強與梁某未辦離婚手續。
韋某遂要求李X強與“前妻”梁某離婚。李X強與梁某辦理離婚手續後,近日再和韋某到江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出境簽證,當場被民警抓獲。
資料不通成漏洞
江門警方證實,李X強已觸犯我國《刑法》規定,涉嫌騙取出境證件罪,已被刑事拘留。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條規定,騙取出境證件一旦罪名成立,可處三年以下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幾年藉假結婚斂財和申請來澳定居的案件時有發生。內地民政部門稱,主因是內地與澳門婚姻登記資料欠缺交流,而且內地各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資料沒有聯網,各省市間婚姻狀況很難查詢,港澳的更加沒法查。況且目前內地都是在當事人戶籍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只能到當初辦證的民政部門查詢,若當事人蓄意隱瞞,即可能騙過民政部門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