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敎育的課程設立與推行
陳藝康
公民敎育的課程設立與推行
一
在歐洲的“Citizenship Education at School in Europe”報吿中(註1),就課程的推行方法上,指出約可分作三類:(一)設立獨立的科目(separate subject)、(二)科目融合的形式(integrated)、(三)跨課程的敎育主題(cross- curricular educational theme)。
所謂獨立的科目形式,顧名思義即把公民敎育視作為單一的課程來看。評鑑書指出,即把公民敎育視為義務的核心課程,進以敎授學生。其次,為科目的融合形式,意指把公民敎育融合在其他的科目之中,例如融合在歷史、社會科學等其他科目。最後,跨課程的敎育主題意指消除了獨立的公民科目,舉辦一些有關於道德或公民敎育的主題,進行公民敎育的滲透工作。
從歐洲的經驗而言,小學階段大部分的推行方式,都是以科目融合的形式為主,並輔以跨課程的敎育形式,學校較少採用設立獨立的科目,進行公民敎育的工作。相對地,在中學階段,則歐洲大部分國家較常採用設立獨立的科目。
而有關授課的節數,則大部分的歐洲國家皆是以每周1-2節課為主,部分國家也沒有限定授課時數。
另外,針對課程的開設而言,則各國的情況皆有不同。為了便於理解,約可歸納為上表的情況。
從上表可以得知,歐洲國家在開設公民敎育的形式時,除了以“公民”為主題外,更會採取討論“世界”的動向;而在科目的融合形式時,則不限於語文或歷史科目,有部分國家更會在社會科學中如政治、經濟學上討論公民敎育的問題。
二
相對於上述,從澳門的評鑑結果來看(註2),則澳門的品德與公民敎育深受辦學的特色影響。首先,就課程的名稱而言,宗敎背景學校多開設宗敎、修身、聖經等名稱與性質的學科;而非宗敎背景學校則多以公民、道德及公民敎育等的學科。
其次,就推行的方式而言。相對於歐洲的國家,澳門約有四類課程形式:(一)獨立學科的方式、(二)科目滲透的形式、(三)聯課活動、(四)綜合課程的形式。首先,就獨立的科的形式而言,澳門主要是以公民科、宗敎科或品德科為主,倫理科則較少;其次,在科目的滲透形式而言,則與歐洲“科目融合的形式”相類似。但在融合的科目上,則彼此有別。澳門多以語文、常識、史地三類的科目為主,在社會及自然科學的融合上相對較少。再次,聯課活動主要是指以早會、周會的形式滲透公民敎育;而綜合課程是指諸如環保敎育、生活敎育、情緖敎育等有關品德與公民敎育的課程。在這一方面,則較似於歐洲所推行的“跨課程的敎育主題”形式,進行以主題融入的公民敎育。而在授課時數上,澳門的情況大致為每周1-2節之間,但跟隨年級的遞增,節數卻會有減少的跡象。最後在課程的內容上,相對於歐洲而言,澳門多以道德價値為主,其次則是中外文化類的課題。而有關政治法律類,以及經濟社會類的課題是最少。
總括澳門的情況而對比於歐洲,從課程的設立上來看,澳門的宗敎學校多以“宗敎”為題而開設課程;非宗敎學校則以“公民”為題而開設課程。但是,相對於歐洲而言,則澳門對 “世界”的關懷似是略有不足的。在推行的方式上,則歐洲與澳門的情況大致相同;不同或在於歐洲部分國家因法律制度不同,學校大可不用設立獨立的公民科目,澳門則受限於法令,普遍學校都會設立相關的科目。在課程的內容上,則澳門與歐洲有較大的差別。澳門無論是宗敎或非宗敎學校,授課主要是以“道德價値”為核心內容,並輔以中外的文化議題;而在歐洲的情況,則主要針對公民、政治、法制等層面進行敎育。大部分的歐洲國家並非以“道德價値的傳遞”為主,卻是以“公民身份(權利與責任)的認知”為其核心。
在靑少年價値迷途的社會脈絡底下,澳門的品德與公民敎育,有其特殊的需求與形式。然而,以歐洲的課程為借鑑,可以看到澳門相對的長處與短處。從欠缺的層面來看,澳門的品德與公民敎育略欠了世界的關懷,也欠了一份思想的自由度。畢竟,思想的傳遞及身份的思考,兩者是相近而有距離的。嘗試平衡“道德價値的傳遞”與“公民權利、責任的思考”兩者之關係,將有助澳門品德與公民敎育邁向多元化的道路,並能突破現在發展的瓶頸。(歐洲的經驗、澳門的啟示之二)
陳藝康
http://www.wretch.cc/blog/Nikon11 註1:本報吿內容可在以下網站下載
http://eacea.ec.europa.eu/portal/page/portal/Eurydice 註2:本報吿的摘要版本,可在敎靑局的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