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155項可改善
貫徹“持續發展及改善”理念
公職局155項可改善
【本報消息】行政曁公職局長朱偉幹回應議員高天賜書面質詢指出,為了繼續貫徹“持續發展及改善”的理念,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去年為各部門進行“服務承諾認可制度”的評審工作,針對一些公共部門仍可進一步改善的地方提出針對性的“可改善之處”共一百五十五項,委員會將在明年的覆審跟進及評估各部門改善情況。
朱偉幹在回覆中指出,特區政府設立服務承諾認可制度的目的是以具實效、持續及綜合的方式提升公共部門的素質及效率;並藉有關制度協助公共部門及工作人員樹立及鞏固“以人為本”的精神,並推廣“持續改善的文化”。“服務承諾認可制度”的評審準則由“策劃”、“準備及執行”、“反饋”和“持續改善”四個層面組成。
朱偉幹表示,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於二○○八年為各部門進行評審期間,向各部門共提出了一百九十六項“可改善之處”。去年對有關部門進行重新評審時,四十一個部門基本上已作出了相應的改善,但為了繼續貫徹“持續發展及改善”的理念,評審委員會在去年重新評審時,加強了對服務承諾機制的有效性要求,針對一些公共部門仍可進一步改善的地方,提出共一百五十五項具針對性的“可改善之處”。這些改善建議其中一個主要部門就是要求部門進一步完善“為改善服務表現而開展的培訓活動成效評估機制”,委員會在明年覆審時會跟進及評估有關要求的執行情況,促使各部門能夠持續改善自身的運作和服務表現。
有關公職局擴大規模方面,朱偉幹表示,因應政府改革方向,配合公共行政改革的發展,尤其是公務人員的入職、晉升、調解及紀律程序的中央管理,公職局針對本身職權及架構不足進行重組,擴大及強化相關職能,亦需要相應的組織架構及人員執行相關的工作目標及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