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勞資促堵漏洞杜絕博炒管理亂象
外僱無冷河只轉同職種
【本報消息】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本年度第二次全體大會,討論政府提出修訂外僱法“過冷河”建議方案,規範所有沒 “過冷河”的外僱,在任何情況下轉職都必須從事同一工種。勞資雙方代表冀檢討及堵塞現行外僱“過冷河”制度漏洞,資方認為被僱主合理解僱的外僱也必須“過冷河”,勞方促政府檢討及完善現時向外籍旅客發出逗留許可的程序,杜絕因程序寬鬆衍生的各種外僱管理亂象。
家傭轉工仍做家傭
社協昨日下午三時假中土大廈商務促進中心舉行年度第二次會體大會,討論政府提出外僱法有關“過冷河”條文修改方案等。大會主席、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會後表示,大會已初步就有關方案交換了意見,並建議把有關方案交社協執委會作進一步深入討論,執委會亦將盡快開會討論,希望可盡快在兩三個月內凝聚共識,並在明年內展開相關立法程序。
對於修改“過冷河”制度條文,譚伯源表示,特區政府的取向是規定不經“過冷河”制度的外僱,在包括合約到期、自動離職、遭僱主解僱等任何情況下轉職,都必須從事同一工種的工作,例如家傭轉工必須仍做家傭。
合理解僱須過冷河
由於外僱“過冷河”制度不完善,外僱管理混亂,導致部分外僱利用各種手法“博炒”以規避“過冷河”制度,藉此輕易跳槽到薪金更高的其他職種,在社會上造成甚壞影響。社協資方代表黃國勝及余健楚指出,“過冷河”制度是為防止外僱在聘用許可期內因跳槽提出辭職而制訂,但很多意見反映該措施間接令一些外僱存心“博炒”以規避“過冷河”,達到盡快跳槽的目的。因此建議政府盡快修改相關條文,堵塞漏洞,避免問題惡化,影響營商環境及社會和諧。他們認為,僱主以合理理由解僱的外僱無須“過冷河”並不合理,建議政府應將此納入“過冷河”規範。
勞方代表李靜儀指出,治安警察局的統計資料顯示,今年首八個月共有四百六十八名外僱家傭轉投其他行業,另今年六至八月期間,出入境事務廳已接獲約三千宗外地家傭轉換僱主申請,反映外僱跳槽、換僱主的問題正不斷惡化。政府計劃修改外僱法有關“過冷河”制度相關條文,只是整個外僱管理問題的其中一環。要堵塞目前出現的外僱管理漏洞,政府除修改“過冷河”制度外,關鍵是應檢討現時簽批逗留許可的寬鬆做法,不應容許外籍人士毋須返回原居地辦理工作簽證,便可直接在澳申領或轉換工作逗留許可。
簽批逗留不宜寬鬆
她批評現時當局審批內地及非內地旅客申請逗留許可有雙重標準,外籍旅客只要成功找到僱主即可申請逗留許可,五天甚至即日便可完成初審及發出臨時逗留許可,獲准在澳合法逗留及工作,整個審批程序欠嚴謹,因而衍生一系列社會及治安問題。建議政府參考鄰埠香港多年行之有效的外僱管理辦法,完善外僱逗留許可審批程序,規範外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