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權利依法獲保障
殘疾人權利依法獲保障
【本報消息】新聞局訊:社工局長葉炳權回覆立法議員梁玉華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為跟進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在本澳實施,特區政府正遵循多個層面,緊密籌劃工作。關於現時本澳在殘疾人士保障方面的法例,除一般被稱為《復康綱要法》的第三三/九九/M號法令外,在基礎法律以及經濟、社會與文化等範疇的法規,均保障殘疾人士的權利或福祉。
由於第三三/九九/M號法令在殘疾人士康復事務方面有着重要地位。為此,社工局正聯繫相關部門,啟動對該項法例的修訂工作,因應本地社會發展實況、借鑑其他地區的實踐經驗和參照公約的有關內容作檢討,以便適當完善和更新。與此同時,特區政府將撥出充足資源,把宣傳和推廣《殘疾人權利公約》作長期工作,以收潛移默化及動員參與的社會效果。
另外,葉炳權回覆立法議員容永恩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在“社區為本,參與共融”的政策方針引領下,特區政府在精神健康方面的基本政策是透過預防教育、專業治療及社區康復三條支柱,開展防治並重的服務工作。
在社區康復方面,目前社工局與民間康復機構合作,為精神病康復者提供中途住宿、外展服務、綜合活動、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助等多類型服務,使用人數約有五百名。
展望未來,特區政府將繼續與民間康復機構緊密合作,加強推展各項工作,同時在人力資源方面,全力支持機構聘用社區康復護士等專業人員,透過外展工作的主動方式及優質多元的服務內容,鼓勵和吸引更多精神病康復者及其家屬使用社區康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