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立法強制醫生實習
當局擬立法強制醫生實習
【本報消息】新聞局訊:衛生局長李展潤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現時入職衛生局的醫生需要實習,是為了將來的專科實習提供基礎培訓,目的是提高入職醫生的臨床專業水平。
李展潤表示,因應社會發展,該局正考慮完善現行制度。考慮通過立法,規定凡在澳門從事醫療活動的醫生,不論是私人執業或進入政府醫療系統,均須通過和完成強制性的實習課程。同時,衛生局會在日後完善第八四/九○/M號法令的醫生發牌制度。另外,正審議成立醫務委員會的諮詢文本。
有關私人醫務活動牌照的法律制度,衛生局成立私人醫務活動法規委員會負責檢討。此外,衛生局正開展私人執業臨時醫療牌照法律制度草案修訂文本的工作,並列入該局法律改革項目。
李展潤表示,對於在該局註冊的醫務專業人士及衛生護理服務場所,衛生局根據法令監管有關人士及場所。換言之,居民如投訴私人領域的醫療服務,該局會受理並依據現行法令規定,開展聽證及調查程序。如證實有關人士或場所違規,將作行政處罰。
他補充,在加強規範的同時,衛生局重視投身私人醫療市場的專業人士的培訓。自○六年起,該局透過財務資助,支持本澳的私人醫生系統進修培訓,以及為本澳的醫務工作人員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另外,該局於○七年成立資助醫療組織評估委員會,加強研究、評估及跟進資助項目。
此外,李展潤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有關招聘廣告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對於七月廿七日及三十日在中葡文報章上刋登招聘特別職程組別內、職業治療範疇和化驗範疇的二等高級技術員,由於衛生局在處理上述招聘工作時,疏忽將其中一入職要求訂為“諳熟中文”。該局已撤銷上述招聘,有關通告於八月十四日刋登在中葡文報章及上載於衛生局網頁內。
衛生局將以此作為日後招聘時的借鑑,將於日後的招聘廣告內,以“掌握其中一種官方語言”作為語言方面的入職要求。需要強調的是,不存在“歧視”及“同工不同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