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議員對星麗門項目批給質詢
政府澄清與發展商無秘密協議
【本報消息】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回應星麗門項目批給的口頭質詢時,澄清政府與發展商並無“秘密協議”。發展商獲批項目發展計劃須經過城規及建築條例,以及土地程序兩個步驟,因應該計劃符合相關城規建築條件,因此在○八年獲得初步准許繼續有關修地程序,強調政府仍未完成第二步的土地程序,換言之有關項目並未完成批給。此外,十幅置換土地個案中,有八幅仍在處理中。
項目並未完成批給
議員質詢政府○八年批准星麗門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新增酒店項目,且地積比率大增數倍,質疑官商達成“秘密協議”。
劉仕堯回應時還強調,政府與發展商並無秘密協議,發展商獲批項目發展計劃用地須經過城規及建築條例,以及土地程序兩個步驟,且必須通過城規、建築條件,才能進入土地程序。星麗門發展項目於○八年經政府批准修改發展計劃,只是符合相關城規、建築條件,獲初步准許進入下一步的修地程序,但第二步的土地程序,包括需要支付溢價金、利用期限、罰則等,至今仍未完成,因此有關項目並未真正完成批給。
完善土地批給制度
劉仕堯表示,二○○一年星麗門發展項目包括電影製作及住宅,賭權開放後,路氹填海區成為綜合旅遊地段,因此該項目於○八年方案引入酒店元素以符合城市規劃,但當初電影元素仍有保留,符合豐富澳門旅遊資源、產業多元化的政策,故有條件開展相關批給程序。
劉仕堯認同政府在增加土地批給透明度方面起步較慢,但是政府已陸續引入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旁聽制度等措施,並將持續完善制度,以符合社會需要。
對於議員何潤生關心的土地置換情況,劉仕堯表示配合博彩業開放、調整城規等需要,政府曾與多名原土地業權人磋商置換土地,共涉及十個置換個案。當中兩幅面積較大的土地涉及博彩項目;三幅用作興建公屋,分別是望廈社屋、石排灣公屋和青洲坊公屋;其餘五幅涉及道路開發、公共利益項目等。十幅土地有兩幅已完成置換程序,分別是望廈社屋望善樓及用作開通福安街的土地,政府已依法以鄰近地段、面積相若的土地置換,其餘八幅仍在處理中。
此外,議員關翠杏指出,星麗門及小潭山兩個發展項目均受司法訴訟影響延誤發展,雖理解營商過程訴訟難避免,但亦關注政府在土地批給制度方面如何避免刻意的司法訴訟情況,以及有何機制決定是否舉行旁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