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發展首期諮詢明結束
學者倡汲取經驗 提升民意代表性
【本報消息】為配合行政長官二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政府早前已就本澳政制發展開展初步的諮詢,徵集社會對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的意見,有關諮詢明日結束。有學者認為政府應汲取首階段諮詢工作的經驗,在下一階段的諮詢中引入民調等內容,提升所收集民意的代表性。
八場座談會納意見
因應本澳的政制發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對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作出解釋。特區政府隨後開展諮詢工作,為行政長官二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是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報告、亦即政制發展第一步曲作準備。
政府本月已先後舉行八場座談會,其中七場以不同界別團體為對象,最後一場開放了公衆報名參與;同時開通政制發展專題網頁,以及提供電話、傳真、郵寄及親身遞交等方式,讓公衆就政制發展提出意見。首階段諮詢將於明日結束,政府會分析此階段收集的意見,作為撰寫稍後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的基礎。
公衆諮詢專場不足
首階段諮詢期間,社會各界對政制發展提出不少意見,其中包括政制發展的諮詢方式及安排。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仇國平表示,政府沿用二○○七及二○○八年時修改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法律的諮詢方式,即首先諮詢社會各界意見,然而政府諮詢民意的形式近年已逐漸改變,即使重要性相對不及改制發展重要的政策諮詢,亦會採用全民諮詢方式,質疑是次政制發展方面的諮詢沒有改進。
僅有一場的公衆諮詢場為是次諮詢另一個受批評的安排。仇國平表示,從最後一場公衆諮詢情況可見,發言者中有不少為已經在專場發言的團體代表,影響其他未曾發言公衆的發言機會,容易令意見偏向社團及政界人士。
雖然政府同時提供其他渠道予公衆發表意見,包括設政制發展專題網頁,惟網絡發言既未有要求實名制,發言者可以不同身份發表相同意見,令意見有所傾向,做法有違政府主張的科學決策。
仇國平形容政府是次諮詢安排欠佳,認為諮詢實效並非取決於諮詢渠道多寡,而是所收集的意見是否具足夠代表性。建議下階段的諮詢應加入民調等方式,讓社會對議會議席、行政長官選委人數增減等表達意願;其次是要增加公衆諮詢場,真正收集公衆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