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積金初始十年難保退休生活
學者倡提升社保養老金
特區政府正構建雙層社保,社會期望大,甚至有人將養老重擔押注於此。理工公共行政課程副教授賴偉良稱,第一層社保覆蓋率提升,但保障仍不足;提醒社會莫對央積金抱太大期望,尤其初始的十、二十年,凸顯第一層社保的重要性。
為建設、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當局二○○七年提出雙層社保制度,第一層社保屬基本保障,第二層則讓長者能過較充裕的退休生活。去年一月第一層社保生效,至今一年有多;第二層央積金法案去年底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正在細則性討論階段。
數千長者未納社保
賴偉良指出,第一層社保未推出前,主要缺失是社保只涉勞務關係,家庭主婦、部分長者不在保障範圍,另養老金金額長期不足。第一層社保推出後,增設了任意供款、補扣供款等,大大提高了覆蓋率,粗略估計全澳超過八成人已進保障範圍。第一層社保已有全民養老的功能,成績應予肯定。
然而,賴偉良表示,雖然第一層社保效果不俗,但當局尚要關注兩大問題。一是關注數千名尚未加入社保的長者,了解其不加入原因;現在補供款期已過,政府或可酌情處理特殊個案。二是養老金水平仍然不足,二千元養老金保障不了基本生活,一些憑補供制度新加入的長者,最多只能領取半份養老金即一千元,情況更甚,“就算加上六千元敬老金,每月全份養老金加敬老金都只是二千五百元,保障水平有限。”建議養老金至少與維生指數三千二百元睇齊。
低收者難靠央積金
與第一層社保息息相關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案,被議員、社會批評太粗,社會最關注的僱主、僱員供款比例,現存私積金如何過渡至央積金、政府撥款機制等均欠奉。賴偉良強調,央積金構思雖好,但社會不應對此抱太大期望。類似的香港強積金制度推行了十二年,但強積金管理局主席已公開放話,強積金對很多職工而言保障不足,社會已有改革呼聲。
他分析,那怕澳門立即推行強制性央積金,亦像香港般僱主、僱員各供款百分之五,央積金頭十年都不能發揮養老功能,因央積金屬儲蓄式計劃,頭十年滾存不會多,特別是年紀較大才供款者。央積金至少要二十年才算成熟。再者,央積金對中低收入人士的作用不會太大。以收入中位數一萬元為例,即每月供款一千,每年供款一萬二千,強制供款二十年,滾存才廿四萬元。故在央積金未推行前,或推行時間未夠長時,養老保障仍得靠第一層社保,其功能非常重要,養老金必須增加,“並非每個老人家都能有兩層保障,臨近退休或者中年人,第二層社保滾存可能只夠食頭五年。”靠第一層社保養老的情況,或要至央積金推行三十年後才會有所轉變。
先鼓勵私轉央積金
央積金法案徒具框架,相信至少一年半載才能通過立法會小組討論,立法路途遙遠。賴偉良建議,特區政府盡快推動央積金由非強制性,過渡到強制性;供款率須勞、資雙方共識。當局可先鼓勵現有百分之四十已設私積金的企業加入央積金,尤其鼓勵大企業、公營企業加入,營造社會氛圍。